重慶市萬州區商務委員會 轉發《重慶市商務委員會關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經營資格行政審批權限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商務委員會
轉發《重慶市商務委員會關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經營
資格行政審批權限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現將重慶市商務委員會《關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經營資格行政審批權限有關事項的通知》(渝商務〔2020〕166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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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商務委員會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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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商務〔2020〕166號
重慶市商務委員會關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經營資格行政審批權限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商務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國辦發〔2019〕42號)、《商務部關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運函〔2019〕659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通知》(渝府辦發〔2020〕2號)相關要求,進一步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現就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經營資格行政審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原油銷售倉儲和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資格審批??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國辦發〔2019〕42號)精神,各級商務主管部門不再受理原油銷售、倉儲和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資格申請,不再受理上述經營資格證書的變更、換證和注銷申請,現有證書在有效期滿后自動失效,不再收回。
市場主體從事石油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活動,應當符合企業登記注冊、國土資源、規劃建設、油品質量、安全、環保、消防、稅務、交通、氣象、計量等方面法律法規,達到相關標準,取得相關資質或通過相關驗收,依法依規開展經營,無需向商務主管部門申請經營許可。
二、下放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權限
(一)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權限由市商務委下放至各區縣(自治縣)商務主管部門,通過轄區行政審批大廳或重慶市網上辦事大廳辦理。
(二)《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批準證書》由市商務委統一向商務部領取,各區縣(自治縣)商務主管部門根據審核情況,到市商務委按需領取批準證書,因打印錯誤等原因作廢證書應上繳市商務委統一銷毀。
(三)《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批準證書》編排按照“一證一序號,一站一編號”的原則,統一編制證書序號和證書編號格式。各區縣(自治縣)《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批準證書》序號為“區域名稱+3位序列號+站或點或高速組成”。
三、相關工作要求
(一)嚴格依法行政審批。各區縣(自治縣)商務主管部門要堅持權責法定、依法行政,嚴格依法依規履行審批職責。要按照法定程序和時限,認真履行申請受理、現場核實、資料審核、審批決定等職責,全面落實“放管服”改革的具體舉措,不得擅自增加受理限制條件、增設辦理環節。?? ?
(二)強化行業規劃確認。結合全市能源平衡體系建設和成品油分銷體系發展規劃,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市商務委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全市成品油批發、倉儲油庫和零售經營加油站(點)的規劃布局,按規定對全市所有加油站(點)建設規劃進行確認,各區縣(自治縣)應嚴格按照規劃開展審批。
(三)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審批權限取消、下放后,各區縣(自治縣)商務主管部門要按照“三定方案”,繼續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行業管理工作。要創新完善管理手段,建立健全“互聯網+監管”、年度定期檢查、“雙隨機、一公開”不定期檢查等監管制度和工作機制。要提高信用監管效能,建立“黑名單”曝光、部門通報等機制,充分發揮部門聯合懲戒和社會監督作用。要完善市場監測預警機制,定期開展市場分析,研判市場需求,密切關注市場動態,保障轄區成品油市場穩定。要指導石油成品油流通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貫徹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完善安全生產防范措施,加強督導檢查,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要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引導和促進石油成品油流通行業在規范經營、扶優扶強等方面加強行業自律。各區縣(自治縣)商務主管部門要對轄區石油成品油經營企業經營資格在每年3月底前實行年度檢查,并于6月底前將年度檢查情況報市商務委備案。
(四)全面提升行政能力。各區縣(自治縣)商務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審批隊伍,配備相應設施設備,加強對成品油審批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學習,提高審批人員業務素質。市商務委將適時組織開展成品油審批工作培訓,指導各區縣(自治縣)審批工作,幫助提升業務能力。
(五)強化檔案管理和信息報送。各區縣(自治縣)商務主管部門要嚴格檔案管理,依托相關信息數據平臺,建立和完善電子檔案數據庫,加強監管信息歸集共享,每季度次月5日前將上季度本地區審核發證企業名單登記造冊后報市商務委。重大事項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同時報市商務委。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申辦流程及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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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商務委員會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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