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生態環境局
關于廢止《重慶市萬州區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2023年版)》的通知
萬州環發〔2026〕1號
各鎮鄉(民族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按照《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渝府令〔2019〕329號)有關要求,經我局研究決定,即日起廢止原重慶市萬州區生態環境局印發的《重慶市萬州區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2023年版)》(萬州環發〔2023〕23號)。
特此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生態環境局
2026年1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文件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