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生態環境局關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重慶市萬州區生態環境局
關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現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況
(一)加強學習,領會精神。
局黨組高度重視法治工作,全機關各科室、各直屬單位均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依法治區工作精神上來。以法治建設為基礎深入實施五大環保行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依法全面履行環保職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有效化解環境風險,全面提高環保執法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開展廉政領域專項學習,以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識,全面肅清“劉勇案”不良影響。
(二)健全制度,科學決策。
為確保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規章制度:一是實行重大案件集體討論制度。對全區環保專項行動和重大環境違法案件實行集體研究,“一把手”掛帥,分管領導分工抓落實。二是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充分重視聘請法律顧問的作用,與律師事務所律師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律師在環境法治宣傳、法制咨詢、法律服務、涉法信訪和調解工作中起到了積極作用。三是完善了執法責任追究制度。結合工作實際,把環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和環境信訪工作納入執法考評,對在環境執法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以及信訪工作中負有過錯責任的單位和人員,實行責任追究。
(三)規范程序,公正執法。
一是結合崗位、人員配置,將本部門的職權分解到具體執法崗位,將行政執法程序中的各個環節、執法崗位的職權責任明細化,切實做到了流程清楚、要求具體、期限明確,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辦事。二是進一步規范環境保護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行為,不斷提高我區環境執法工作效率。三是開展執法考評,加強業務指導,保證執法質量。四是限定自由裁量,嚴肅執法紀律,促進環境行政執法公平公正。五是規范涉企執法制度。進入企業開展執法檢查必須做到依法、廉潔、文明。對企業違法行為,嚴格按照執法程序,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效率,減少多頭執法對企業的干擾。
(四)強化監督,嚴格執法。
一是以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環境問題專項工作為契機,拓展執法思維。大膽探索陽光執法、聯合執法、媒體曝光、公眾評議、群眾監督等執法辦案方式,將環境執法信息更迅速、更準確、更生動、更透明地傳達到群眾當中去。二是推動建立部門協調機制。嚴格落實解決群眾投訴環境污染問題的協調機制要求,提高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三是加強與公、檢、法等部門聯動,增強環境行政處罰執行,輔以監督、考核、通報等措施,提升環保行政處罰案件的執行到位率,提高了群眾對環境執法工作的滿意度。嚴格執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四是積極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完善行政應訴制度,積極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審判活動。
(五)依法審批,把牢關口。
一是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產業政策、環保標準等準入規定進行審批。對不符合國家和重慶市產業政策、污染物不能達標排放、不滿足環境功能區要求,無環境容量、政策法規規定需特殊保護的區域一律不予審批。二是嚴格依照全市規定分級審批,嚴格依照國家規定分類審批,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完成報件、按要求進行技術審查、按要求進行公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審批。三是與相關部門聯動,實行重大項目并聯審批制度,環評未通過國土部門不予出讓土地、規劃部門不發規劃許可證、主管部門不予立項審批。
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規范文件辦理及審批
我局主要領導對文件辦理和審批程序要求嚴格。一是在單位內部推行網上辦理,保證了文件辦理程序規范、可溯源。二是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對起草的各個文件,特別是規范性文件,按照科室內自審、科室長復審、分管領導再審、主要領導終審的原則,層層把關。三是按照相關規定,對起草的文件開展公平競爭審查、送相關單位開展合法性審查,確保法治精神嚴格落實。
(二)注重理論學習
?? 我局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理論學習和精神傳達。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重慶市委五屆九次全會、區委五屆八次全會等重要會議結束后,以及相關文獻印發后,我局主要領導第一時間領會會議精神、要求全體職工自行學習,并召開職工大會,在會上集中傳達、學習、討論,確保原汁原味領會黨的法治建設新思路、新做法、新要求。
(三)強化檢查監督
為確保日常工作的合法性、規范性,我局主要領導不定期檢查各類執法行動、排污許可辦理、環評批復、夜間施工審批等,對存在的問題嚴格整改、對相關人員提出改正要求,保證相關程序的合法性,最大程度避免可能導致的不良影響。
三、2021年工作主要安排
一是進一步加強環境執法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提高環保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提高執法水平。
二是依托機構改革的良好契機,會同各部門加強執法行為的協調聯動,進一步減少多頭執法對企業和人民群眾的干擾。
三是把法治建設與生態文明建設、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等工作融為一體,提高行政效率。
四是加強法制宣傳,進一步增強廣大人民群眾學法、懂法、用法、宣傳法律的意識。
五是繼續推進生態環境領域綜合執法改革,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機構配置,厘清執法事項。
重慶市萬州區生態環境局
2020年12月25日
抄送:區委、區政府、重慶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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