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生態環境關于印發萬州區中小微企業集群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生態環境局
關于印發萬州區中小微企業集群揮發性
有機物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萬州環發〔2021〕17號
各治理企業:
現將《萬州區中小微企業集群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2020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擬支持項目清單
重慶市萬州區生態環境局
2021年7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目錄
1 概述 4
1.1 項目實施背景 4
1.2 項目組成 4
1.3 排放標準 4
2 項目實施思路 6
2.1 實施目的 6
2.2 實施思路 8
4 典型工業有機廢氣處理工藝選擇原則及方法.....................................................................................17
5 項目投資估算及資金申請 19
4.1 項目投資估算 19
4.2 資金申請計劃 19
概述
1.1項目實施背景
O3污染問題凸顯,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四川盆地等區域以及O3濃度呈急劇上升趨勢,在夏秋季節已成為大部分城市的首要污染物。研究表明,VOCs是現階段重點區域O3生成的主控因子,同時也是形成PM2.5重要前體物。VOCs 已經成為打贏藍天保衛戰、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重點控制因子。
國家于2019年出臺了《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此標準于今年7月1日已正式生效執行。同時,生態環境部于2019年6月下發《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3號),對揮發性有機物全過程管控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
鑒于此情況,我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區域內企業現狀進行了初步踏勘調查,將調查情況整理后,形成此方案。
1.2項目組成
對19家涉揮發性有機物重點行業企業進行深度治理,擇優采取原輔材料綠色替代、工藝升級改造、配備高效末端治理設施、實施在線監測監控監管、制定管理臺賬等治理方式,治理后,相關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濃度低于《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重慶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50/418-2016)及相應行業標準30%以上,廢氣收集率及處理率均達90%以上,設施同步運行率達100%;
1.3排放標準
國家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3-2019)、《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2-2008)、《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7632-2011)等,明確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限值。
重慶市地方行業標準:《汽車整車制造表面涂裝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 50/ 577-2015 2015)、《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50/418-2016)、《汽車維修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 50/661-2016)、《摩托車及汽車配件制造表面涂裝大氣污染物排》(DB 50/660-2016)、《包裝印刷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 50/758—2017),《家具制造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 50/757—2017)、《餐飲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 50/859-2018) 。
無行業標準的,執行綜合排放標準。
2項目實施思路
2.1實施目的
確保各企業切實達到《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和《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3號)相關要求。
2.2實施思路
2.2.1 源頭治理,減少排放
(1)原料優化
從源頭上減少VOCs的排放,在滿足產品要求的情況下,逐步將油性涂料更換為水性涂料。
(2)噴涂工藝優化
改進噴涂工藝,采用輥涂、淋涂、機械手噴涂等高效涂裝技術,減少手動空氣噴涂技術。
2.2.2 規范過程管理,提高廢氣收集率
嚴格落實《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對廢氣散排情況實施整改,做到“應收盡收”。
(1)儲存
擦色劑、稀釋劑、固化劑、膠粘劑、清洗劑、涂料、膩子等VOCs 物料應密閉儲存。盛裝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應存放于室內,或存放于設置有雨棚、遮陽和防滲設施的專用場地。盛裝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在非取用狀態時應加蓋、封口,保持密閉。廢涂料、廢膠粘劑、廢清洗劑、廢活性炭等含VOCs 廢料(渣、液)以及VOCs 物料廢包裝物等危險廢物密封儲存于危廢儲存間。
(2)轉移和輸送
VOCs 物料轉移和輸送應采用密閉管道或密閉容器等。宜使用集中供漆、供膠系統。
(3)施膠
施膠過程應在密閉空間內操作,廢氣應排至VOCs 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無法密閉的,應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廢氣應排至VOCs 廢氣收集處理系統。
(4)調配
涂料、膠粘劑等VOCs 物料的調配應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內操作,廢氣應排至VOCs 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無法密閉的,應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廢氣應排至VOCs 廢氣收集處理系統。宜設置專門的密閉調配間。
(5)噴涂
底漆、面漆、擦色等噴涂或涂飾過程應在密閉空間內操作,廢氣應排至VOCs 廢氣收集處理系統;使用水性涂料的宜建設干式噴漆房;使用濕式噴漆房時,循環水泵槽/ 池和刮渣間應密閉,廢氣應排至VOCs 廢氣收集處理系統。
(6)流平
流平過程應在密閉空間內操作,廢氣應排至VOCs 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無法密閉的,應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廢氣應排至VOCs 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禁止在流平過程中通過安裝大風量風扇或其他通風措施故意稀釋排放。
(7)干燥
干燥(烘干、風干、晾干等)過程應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內進行,廢氣應排至VOCs 廢氣收集處理系統。
(8)清洗
清洗過程應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內操作,廢氣應排至VOCs 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無法密閉的,應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廢氣應排至VOCs 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沾染有清洗劑的廢抹布應放入密閉容器。
(9)退料
退凈殘存物料,并用密閉容器盛裝。退料過程應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內操作,廢氣應排至VOCs 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無法密閉的,應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廢氣應排至VOCs 廢氣收集處理系統。
(10)回收
涂裝作業結束時,除集中供漆外,應將所有剩余的VOCs 物料密閉儲存,送回至調配間或儲存間。對于輥涂、往復式噴涂箱等涂料可回收的噴涂工藝設備,在噴涂作業中宜設立涂料回收裝置,回收過噴的涂料,回收的涂料宜重新用于生產中。
2.2.3 末端治理設施升級
重點關注單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溫等離子、一次性活性炭、噴淋吸收等簡單低效治理設施的企業,以及對未配套處理設施的中小微工業集群,要求配備適宜高效的處理設施。
(1)取消企業煙氣旁路,不得稀釋排放。
(2)合理選擇治理技術,鼓勵企業采用多種技術的組合工藝,提高VOCs治理效率。
(3)低濃度、大風量廢氣,采用沸石轉輪吸附、活性炭吸附、減風增濃等濃縮技術,提高VOCs濃度后凈化處理;高濃度廢氣,優先進行溶劑回收,難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溫焚燒、催化燃燒等技術。
(4)非水溶性的VOCs廢氣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噴淋吸收處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術的,應定期更換活性炭,廢舊活性炭應再生或處理處置。
(5)需要采用低溫等離子、光催化、光氧化技術用于治理惡臭異味的,后端必須安裝過濾棉(干式過濾)+活性炭。
(6)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藝的,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上下左右需實現交錯安裝,增加氣體停留時間,安裝層數不少于3層。
2.2.4“三率”要求
各企業根據自身實際,選擇治理手段,治理后需滿足改工段無組織排放氣體收集率≥90%,或者污染物去除率≥90%,同時滿足設施同步運行率100%。
3萬州區集中整治項目典型工業有機廢氣的產生及排放
3.1汽車制造業生產工藝及VOCs排放特征
3.1.1 VOCs排放節點
汽車制造業(包括汽車整車、摩托車整車和配件制造以及汽車維修)中有機廢氣產生量最多的環節是涂裝工藝,主要包括噴涂工段、流平工段以及烘干工段。涂裝過程需用到涂料、稀釋劑、固化劑、清洗劑等原輔材料,在涂裝、烘干過程中有機溶劑揮發出來的有機廢氣是污染物的主要來源,汽車噴涂生產工藝及VOCs排放節點如圖3.1所示。

圖3.1 汽車涂裝生產工藝及VOCs排放節點
3.1.2 VOCs排放特征
(1)噴涂工段廢氣
噴漆室廢氣主要組成為噴漆揮發的有機溶劑,其主要成分為芳香烴、醇醚類、酯類有機溶劑,由于噴漆室的換氣量大,所以排放的VOCs廢氣濃度較低,通常在150mg/m3以下。另外,噴漆室的排氣中經常還含有少量未處理完全的漆霧,特別是干式漆霧捕集噴漆室,排放廢氣中漆霧較多,可能對VOCs的處理產生不利影響,廢氣處理前必須預處理將其去除。
(2)流平工段廢氣
面漆在噴涂之后烘干之前,要進行流平晾置,將濕漆工件表面的溶劑型揮發氣體在一定時間內揮發掉,以保證漆膜的平整度和光澤度,為防止流平室內有機溶劑聚集發生爆炸事故,流平室應連續換風,換風速度一般控制在0.2m/s左右,排風廢氣的成分與噴漆室排風廢氣的成分相近,但不含漆霧,有機廢氣的總濃度比噴漆室廢氣偏大,根據排風量大小不同,一般是噴漆室廢氣濃度的2倍左右,通常與噴漆室排風混合后集中處理。另外,調漆室、修補室和封蠟車間也會排放類似的有機廢氣。
(3)烘干工段廢氣
烘干廢氣的成分比較復雜,除包含有機溶劑、部分增塑劑或樹脂單體等揮發成分,還包含熱分解生成物、反應生成物。電泳底漆、密封膠、中涂與面漆烘干均有廢氣排出,烘干廢氣屬于中、高濃度有機廢氣,由于工段不同,其成分、濃度與噴漆室廢氣、流平室廢氣差異較大。
3.2醫藥化工制造業生產工藝及VOCs排放特征
3.2.1 VOCs排污節點
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企業(包括化學合成類、發酵類和提取類)和生物藥品制造企業則是醫藥制造行業中主要的VOCs排放大戶。相比而言,中成藥制藥企業VOCs排放較少,僅在醇提工序中逸散少量VOCs。
(1)化學合成類
化學合成類制藥采用化學方法,將有機物質或無機物質通過化學反應生成化學藥品或化學原料藥,典型生產工藝流程見圖2.3。VOCs廢氣主要是合成反應過程、提取精制過程、干燥過程中揮發的有機溶劑和污水處理過程中逸散的惡臭氣體。

圖3.3 化學合成類制藥的生產工藝及VOCs排放節點
(2)發酵類
發酵類制藥通過微生物的生命活動,將有機原料經過發酵、過濾、提純等工序制成藥品,典型生產工藝流程見圖2.4。VOCs廢氣主要是提取、轉化和精制過程中產生的有機溶媒廢氣、菌渣干燥廢氣等。

圖3.4 發酵類制藥的生產工藝及VOCs排放節點
(3)提取類制藥運用物理、化學以及生物化學的方法,將生物體中起重要生理作用的基本物質(如氨基酸、多肽及蛋白質、酶、核酸、糖、脂等)經過提取、分離、純化等手段制造藥物,典型生產工藝流程見圖2.5。VOCs廢氣主要是提取、沉淀、結晶過程中揮發的有機溶劑。

圖3.5 提取類制藥的生產工藝及VOCs排放節點
(4)生物工程類制藥的具體工藝分為上下游過程。上游過程是以生物材料為核心,目的在于獲得藥物,包括藥物研發、細胞培養工藝、放大及大規模細胞培養研究等;下游過程是以目標藥物后處理為核心,屬于生物分離過程,包括藥物的提取、分離、精制工藝,藥物產品的檢測及質量保證等。VOCs排污主要來自于下游過程,其工藝過程和排污節點與化學合成類制藥生產過程、發酵類制藥生產過程相似。
3.2.2 VOCs排放特征
(1)工藝廢氣
制藥企業在投料、反應以及回收、離心過濾和烘干等各個生產工序中會產生揮發性有機廢氣。排放點多,且多為無組織、間歇性排放。
(2)儲運廢氣
醫藥制造企業的原料通常需要槽車向儲罐中輸入有機溶劑,有機蒸汽通過儲罐頂部的排氣管或呼吸閥逸散至外界環境。廢氣濃度高,但氣量較少。
(3)固液堆場廢氣
制藥企業一般建設有污泥脫水間、菌渣儲庫等,這些場所易產生較高濃度的VOCs 廢氣。該類廢氣嗅閾值低,影響范圍廣。不同制藥類型使用的常見有機溶劑見表2.1。
表3.1 各類制藥類型的VOCs排放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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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藥類型 |
VOCs特征污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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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類 |
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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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類化學合成類 |
二乙醚、二乙胺、苯酚、石腦油、甲醇、甲苯、二氯甲烷、乙酸乙酯、丙酮、異丙醇、二氯乙烷、氯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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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酵類 |
甲醇、乙醇、丁醇、戊醇、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氯仿、氯苯、二乙胺、三乙胺、正己烷、正庚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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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類 |
乙醇胺、甲酸、甲醛、丙酮、乙醇胺、乙醇、乙酸 |
3.3包裝印刷業生產工藝及VOCs排放特征
3.3.1 VOCs排污節點
印刷是使用印版或其他方式將原稿上的圖文信息轉移到承印物上的工藝技術,按分類主要包括出版物印刷、包裝物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按承載物分為紙板印刷、金屬印刷、塑料印刷等。
印刷工藝主要有平版印刷、凸版印刷(如柔版印刷)、凹版印刷和孔版印刷。不同印刷工藝的VOCs來源和排放方式基本相同,VOCs主要來源于所使用的油墨及稀釋劑(印刷不透氣承印物需添加稀釋劑,如金屬印刷、塑料印刷)、復合用膠粘劑(僅限于部分存在復合工藝的印刷企業)及設備清洗劑。VOCs可能的排放途徑有:油墨調配過程溶劑揮發、印刷過程油墨溶劑揮發、烘干階段、復合過程及設備清洗過程等。印刷生產工藝流程及主要VOCs產生環節如圖2.6所示。

圖3.6 印刷生產工藝流程及VOCs排放節點
3.3.2VOCs排放特征
包裝印刷業排放有機廢氣的特點與印刷方式密切相關,常用的幾種印刷方式排放有機廢氣的特點如表2.2所示。其中有機廢氣排放量較大的印刷方式為干復和凹版印刷方式,具有風量適中、有機物濃度適中等特點。
表3.2 包裝印刷過程中有機廢氣排放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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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方式 |
印刷油墨 |
VOCs排放物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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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復 |
- |
高濃度乙酸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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凹版印刷 |
出版凹印油墨 |
以甲苯為主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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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凹印油墨 |
低沸點有機溶劑(甲苯、醋酸乙烯、MEK、IPA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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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版印刷 |
平張紙膠印油墨 |
幾乎不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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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輪膠印油墨 |
高沸點石油類溶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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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版印刷 |
水性柔印油墨 |
幾乎不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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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劑型柔印油墨 |
低沸點有機溶劑(醋酸乙烯、IPA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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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版印刷 (絲網印) |
RC型(UV/EB)絲印油墨 |
不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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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劑型絲印油墨 |
高沸點有機溶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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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封貼印刷、制版、裝訂、上光等工藝)幾乎不排出 | ||
3.4電子產品制造業生產工藝及VOCs排放特征
3.4.1 VOCs排放節點
電子產品制造的過程中,產生VOCs的工序主要包括:電子終端產品生產中的噴涂工序、半導體制造業中外延、清洗、光刻等工序以及電子原材料生產中涂膠等工序。其中噴涂工段是產生VOCs的主要環節,噴涂工藝主要包括:預處理(清洗擦拭)、噴涂、烘干等過程。
(1)預處理:預處理主要以對零件的擦拭清洗除油為主,其目的是增強涂膜附著力,使其不易脫落,延長穩定使用壽命。清洗擦拭過程中會使用少量的醇類酮類等有機溶劑,容易產生有機污染物的無組織排放。
(2)噴涂:噴涂過程是通過噴槍等設備,借助于壓力或離心力,將有機涂料分散成均勻而微細的霧滴,使其密集均勻的附著于電子產品外殼的表面。由于各類產品的噴涂要求不同,一般要進行2~3次噴涂工序。由于在噴涂過程中會使用大量的涂料和稀釋劑,將會有VOCs產生,而且產生量較大,其中主要的VOCs包括甲苯、二甲苯、脂類、醇類及酮類等。
(3)固化:固化過程是將有機溶劑揮發,涂料均勻附著在配件表面。固化的方式有多種,包括室溫固化、加溫烘烤固化和UV紫外光照固化等,一般根據選用涂料性質及工件要求,選擇合適的固化方式。在固化過程中會有VOCs產生,主要包括甲苯、二甲苯、脂類、醇類及酮類等。
3.4.2 VOCs排放特征
電子產品在噴涂及烤漆等工序中產生的有機廢氣污染物有甲苯、二甲苯、乙苯以及乙酸丁酯等,這些物質在噴涂過程中主要是作為涂料的溶劑或者稀釋劑使用,噴涂過程中并不能附著在產品表面,而是隨著涂料的不斷消耗而逐漸全部地揮發成氣態物質形成VOCs;其濃度一般在100~500mg/m3,但是由于作為溶劑使用其流量很大,屬于典型的低濃度、大流量的有機污染物;在電子產品的生產過程中,還會產生細微粉塵顆粒。
3.5家具制造業生產工藝及VOCs排放特征
3.5.1 排放特征
家具按照使用的主要材料可分為木質家具、軟體家具、金屬家具、塑料家具、玻璃家具和竹藤家具。重慶市家具生產企業主要以生產木質家具、套裝門、實木門為主。對各類家具生產工藝及VOCs排放源的分析可知,家具制造行業VOCs排放主要來自于調漆、涂裝、噴膠及干燥等生產過程中所使用的溶劑型涂料、溶劑型膠粘劑、稀釋劑、固化劑。圖3.7木質家具生產工藝流程及VOCs排污環節,其基本涵蓋了家具制造業制造過程中典型VOCs產污環節。

圖3.7 家具生產工藝流程及排污節點
3.5.2 VOCs排放特征
不同類型的家具生產企業所使用的涂料類型和涂裝工藝不同,其VOCs主要來源及排放特征見表3.3。
表3.3 家具制造業VOCs排放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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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類型 |
主要含VOCs原材料 |
VOCs排放特征 |
VOCs特征污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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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質家具 |
溶劑型涂料、水性涂料、UV涂料、粉末涂料、稀釋劑、固化劑、膠合劑 |
調漆、涂裝及干燥時存在排放,使用溶劑型涂料VOCs排放濃度較高,使用水性涂料、UV涂料、粉末涂料等VOCs排放濃度較低; 噴漆工藝產生廢氣含氣溶膠 貼紙、貼皮、基材填充、補灰和組合等工藝過程膠合劑,產生VOCs。 |
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仲丁酯、乙酸乙酯、環己酮、乙酸正丁酯、甲基環己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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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家具 |
膠粘劑、溶劑型涂料、水性涂料、UV涂料、稀釋劑、固化劑 |
噴膠、調漆、涂裝及干燥過程存在排放,使用溶劑型涂料和膠粘劑VOCs排放濃度較高,使用水性涂料和膠粘劑、UV涂料等VOCs排放濃度較低; 噴漆工藝產生廢氣含氣溶膠。 |
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仲丁酯、乙酸乙酯、環己酮、乙酸正丁酯、甲基環己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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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家具 |
金屬涂料、電泳涂料、粉末涂料 |
調漆、涂裝及干燥過程存在排放,使用金屬涂料VOCs排放濃度高,使用粉末涂料VOCs排放濃度較低,使用電泳涂料存在廢水處理; 噴漆工藝產生廢氣含氣溶膠。 |
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二氯乙烷、環己烷、甲基戊烷,丁酮、甲基異丁基甲酮、丙酮等。 |
4典型工業有機廢氣處理工藝選擇原則及方法
4.1有機廢氣處理工藝選擇原則
由于不同行業工業有機廢氣產生的環節、有機廢氣的風量、所含有機物種類及濃度存在較大差異,因此選擇工業行業有機廢氣處理工藝必須結合待處理廢氣規模、進氣污染物種類及濃度特征、企業經濟狀況、運維人員素質等實際情況選擇適用的處理工藝技術,總體上遵循“資源回收利用、系統性治理、去污效率穩定、經濟合理”的原則。
(1)資源回收利用
宜結合有機廢氣的濃度及成分實際,盡量提高廢氣收集率,并優先選擇能夠對廢氣中有機物質進行回收利用的技術方案。回收有機物質不僅可減輕后續治理的負荷,降低治理成本,而且回收的有機物質部分可用于生產或出售,降低生產成本。
(2)系統性治理
應系統考慮生產全過程中有機廢氣產生的各個環節,結合各環節有機廢氣的風量、濃度、濕度、成分,廢氣收集及回收難易程度、安全生產要求等實際情況,統籌選擇適宜的治理方案。
(3)去污效率穩定
應根據待處理廢氣的風量、濃度、濕度、成分、排放要求、可用場地大小、處理設備尺寸等實際情況和要求,選用適合企業實際、去污效率穩定的廢氣處理技術。應充分考慮廢氣風量、濃度、成分變化大等特點,確定處理技術的工藝參數,以保障去污效率的穩定性。盡量選擇在運行、操作、維護及管理方面簡便易行,自動化程度高的技術方案,減少人為操作導致處理效果不穩定的可能性。
(4)經濟合理
應在保證穩定達到排放要求的基礎上,選擇與企業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建設成本和運行成本較低,經濟合理的技術工藝;建設中充分利用地形和可用場地面積,減少廢氣流經路程,降低廢氣處理能耗,節約成本。盡量采用經濟節能型工藝設備,減少處理設施的數量。
4.2有機廢氣處理工藝選擇基本方法
選擇適宜的工業行業有機廢氣處理工藝,通常需要綜合考慮廢氣處理規模、廢氣中所含有機物種類及濃度、安全要求、排放要求、建設場地的地理環境條件、建設投資總額、運行成本承受能力以及運行管理要求等因素。具體可通過以下基本方法步驟進行選擇。
首先,了解待處理廢氣的特征,包括處理風量、所含有機物成分及濃度范圍、廢氣溫度、濕度、顆粒物含量等。然后,依據處理風量,結合各項技術的經濟指標估算出廢氣處理系統的總建設成本和占地面積以及年運行成本等,按照經濟性可接受的原則對備選技術進行優選。最后,結合排放標準要求、安全要求、運行管理要求等因素對優選出的技術進行完善和精選確定。需注意部分技術對進氣性質有較嚴格要求,采用一定的預處理手段以使待處理廢氣達到進氣要求。
5 資金計劃
- 項目投資估算
對我區19家涉揮發性有機物重點行業企業進行深度治理,計劃總投資為580.8萬元,其中,無組織排放治理100 萬元,末端治理設施升級480.8萬元。
- 資金申請計劃
項目總投資580.8萬元,其中企業自籌375.8萬元,申請中央補貼資金205萬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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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擬支持項目清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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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類型 |
項目子類型 |
省份 |
地市 |
承擔單位 |
項目名稱 |
建設內容與規模 |
總投資(萬元) |
資金需求(萬元) |
實施周期 |
項目進展 |
項目批復文件(文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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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申請中央資金(萬元) |
2020年擬補助資金 |
開工時間 |
完工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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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業污染治理 |
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和配套監控設備 |
重慶市 |
萬州區 |
萬州區生態環境局 |
萬州區中小微工業企業集群整治 |
對19家中小微工業企業進行治理,重點針對產生揮發性有機物工藝環節進行改造,改造后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濃度低于《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重慶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50/418-2016)及相應行業標準30%以上。 |
205.0 |
205.0 |
205.00 |
2020-07 |
2021-12 |
立項 |
正在擬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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