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生態環境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區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和監管工作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生態環境局
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區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和監管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民族鄉)人民政府,有關街道辦事處:
為進一步加強全區飲用水水源(包括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農村分散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和監管工作,強化生態環境主體責任,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保護和監管責任
飲用水水源安全問題,直接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切實做好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是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基本要求。各鎮鄉街道要充分認識保障飲用水源安全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高度重視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和監管工作,嚴格按照《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落實屬地管理和環保主體責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飲用水源保護工作,確保飲用水水源安全。
二、持續強化日常巡查管理
各鎮鄉街道要嚴格落實日常巡查制度,加強轄區內飲用水水源的日常巡查工作,做好巡查記錄,建立巡查臺賬,及時制止并適時處置污染飲用水源水體的行為,巡查次數每月不少于1次,每季度首月15日前將上季度巡查記錄紙質件(蓋章)報送至區生態環境715室,并同步報送掃描件。對于飲用水水源地和取水單位不在同一鎮鄉街道的情況,由飲用水水源地所在鎮鄉街道開展日常巡查工作。各鎮鄉街道應督促取水單位落實責任,同步開展巡查、問題排查處置等工作。
三、加強環境風險隱患排查
各鎮鄉街道要進一步加強對可能影響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安全的生活源、工業源、特別是畜禽養殖源等重點污染源的排查和監督管理,落實風險防范措施,對突出問題要追蹤排查,從源頭控制隱患。同時,及時編制或修訂轄區內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經專家評審后報區生態環境局備案。
四、強化水源地周邊環境管理
按照《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區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飲用水源保護決定的實施意見》(萬州府〔2015〕272號)文件要求,強化水源地周邊環境管理。一是加強飲用水源地周邊畜禽養殖場監管,要充分發揮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平臺作用,建立農服、環保、規劃建設聯動機制,及時處置養殖糞污亂排、偷排等影響飲用水源地安全的問題,形成完善的問題處理佐證資料。二是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區標志標牌管理,及時設置界碑、保護標志標識、警示牌、宣傳標語;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破壞或擅自移動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標志標識、界碑、警示牌位置;對已破損的物理隔離網、宣傳牌等設施,要及時修復,確保水源地周邊環境安全。三是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人為影響控制。及時處置飲用水源保護區垂釣、游泳等問題。要結合規劃調整、農村土地確權等工作,逐步退出保護區內的種植行為。
聯系人:何晶晶,聯系電話:023-58155719。
附件:萬州區飲用水水源地日常巡查記錄單(樣表)
重慶市萬州區生態環境局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萬州區飲用水水源地日常巡查記錄單(樣表)
時間:______________ 巡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巡查人:_____________ 飲用水水源地名稱: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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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情況:(巡查的總體情況,發現的問題及處置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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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照片: |
巡查人(簽字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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