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審計局關于2020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公告
2020年8月以來,全區審計工作緊緊圍繞統籌推進常態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依法對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全區各級各部門在區委的堅強領導下,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全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較好。一是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和“保市場主體45條”,全年減免稅費6.5億元,投入5.8億元建設公共衛生體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積極的財政政策更加有為。二是充分挖掘增長潛力,全力堵塞流失漏洞,加大資金統籌力度,收入組織舉措有力有效。三是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制定“緊十條”措施,壓減一般性支出,財政支出結構進一步優化。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2020年,區財政局等部門認真落實區人大決議和預算審查意見,推進財政管理改革,強化收入組織,保障財政平穩運行。發現的主要問題:
3個單位招商引資行為不規范,存在違規制定招商政策并兌現補助,違反協議約定兌現招商引資補助等問題。3戶企業未達申報條件獲得專項資金75萬元,4個單位向不符合條件人員發放民生資金86萬元,812萬元專項資金因項目前期準備不充分、進度緩慢等未及時使用,164萬元結余資金未及時納入當年統籌。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為強化審計監督,促進部門預算管理規范化精細化,在實現一級預算單位審計全覆蓋基礎上,對10個二級預算單位開展審計,同時結合經濟責任審計發現,二級預算單位與鎮鄉街道在預算執行中因預算管理及內部控制意識不強,忽視財經法規制度規定等,使預算失去應有的控制作用。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決)算編制不夠準確完整
5個單位未將上年結轉、經營收入等1729萬元納入年初預算,29個單位無采購預算實施采購6761萬元,2個單位決算少報“三公”經費4萬元,1個單位決算多報經營性支出549萬元。
(二)落實過緊日子要求不嚴格
一是違規使用資金仍然存在。4個單位在專項資金中列支行政和工會經費等273萬元,7個單位通過以撥作支等方式隱匿結余資金1459萬元,5個單位多付或超范圍安排財政資金311萬元。
二是編外用工管理控制不力。8個單位超編使用臨聘人員111人,涉及資金592萬元,其中有6個單位未按規定采用勞務派遣方式聘用編外人員61人。
三是村(社區)管理較為混亂。12個村(社區)取得的316萬元收入未納入法定賬管理,1個社區將價值4萬元的車輛登記在村干部名下,1個社區套取項目資金4萬元,1個村公款私存累計116萬元。另外,還存在村干部占用公款、費用報銷不合規等問題。??
(三)預算管理存在薄弱環節
一是收入管理方面。7個單位未及時上繳非稅收入5429萬元,4個單位違規收費499萬元,2個單位坐支非稅收入363萬元,1個單位低價向民營企業銷售器材讓利80萬元,1個單位欠收水資源費等1163萬元。
二是政府采購方面。3個單位未履行政府采購程序采購辦公設備92萬元;2個單位未執行招標和競爭性比選制度,涉及3個項目205萬元;1個單位消防設施改造項目虛假招標77萬元。
三是資金管理方面。6個單位未執行公務卡結算制度或結算比率未達到規定標準,4個單位未按時清理上繳存量資金2.1億元,4個單位違規出借資金363萬元。4個單位違規開設和注銷銀行賬戶,利用個人賬戶流轉資金151萬元。
四是財務核算方面。3個單位6954萬元往來賬款未及時清理,4個單位650萬元資金支出依據不充分,3個單位違規使用白收據或不合規票據,8個單位電子發票管理制度不完善、會計核算不準確等。
五是預算績效管理方面。240個單位1232個項目未編制績效目標,18個單位19個項目未按規定調整績效目標,2個單位53個項目因前期調研不充分、工程結算久拖不決等導致1335萬元資金被收回或閑置。
三、重點專項審計調查和重大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一)學前教育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2018—2019年,全區學前教育管理制度不斷完善,教育資源進一步擴大,保障能力不斷提升。發現的主要問題:
25所城區幼兒園在園幼兒數超規模,涉及人數3683人;26所小區配套幼兒園和1所鄉鎮幼兒園因建設不規范或手續不全未如期投入使用;1個單位未及時撥付市級專項資金360萬元、未按規定均等分配上級補助資金658萬元。
(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2018—2020年,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積極開展“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等專項工作,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管理水平逐步提升。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工作落實和綜合管理不到位。全區有14座垃圾轉運站和危廢處置中心未按期建成;1個單位未按規定時間監測生活垃圾焚燒場和填埋場的地下水、氣體排放情況,未對1戶企業無資質收集廢鉛蓄電池行為進行執法處理,未將16戶接受處罰的企業納入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監管。該系統數據不完整,120戶企業的4萬噸固體廢物僅申報環境統計數據,未在該系統申報;851戶企業處置的3萬噸危險廢物未在該系統中申報。
二是固體廢物貯存、處置不嚴格。10戶企業、9家醫療機構危險廢物貯存防護措施不到位,11家醫療機構對危險廢物轉移量登記管理不完善。12戶企業擅自將危險廢物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轉出市外處置或自行處置;1戶企業產生的211噸危險廢物因不符合新規范要求暫無處置單位接收,已貯存近一年;2戶企業23輛運輸車無資質運輸危險廢物;2個項目施工方違規傾倒建筑垃圾,涉及占地34畝。
三是項目運行和資金管理不規范。1個廢物處置場項目產權不清,1個垃圾填埋場超服務期限仍在運行,1個單位未達付款條件撥付2戶企業垃圾處理資金1437萬元。
(三)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情況
為加強對公共投資項目財政投入資金績效監督和投資審計轉型,自2020年8月以來,實施了通鎮鄉公路升級改造工程等重大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萬州經開區工業固廢物處置場工程等重點項目的竣工結(決)算審計,涉及項目16個、資金63億元。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結算控制把關不嚴,導致工程造價不實。8個已辦理結(決)算的項目均存在施工單位虛報工程結算價款、業主單位結算辦理不嚴等問題,共多報多計1.6億元。
二是勘察設計質量不高、變更審批管控不嚴,導致工程投資增加。1個項目的個別單項工程因地勘成果與現場實際地質不符發生設計變更,增加投資11萬元。1個項目場地工程設計時未充分考慮擬建主體工程標高,形成先回填再重復開挖而造成損失34萬元。1個公路改造項目因設計變更拆除已建擋墻,涉及損失浪費30萬元。
三是前期工作不到位,導致工期嚴重滯后和投資增加。6個項目因不具備開工條件進行施工招投標、征地拆遷滯后、設計變更等造成建設進度滯后,增加工程投資。
四是工程參建單位履職不力,導致未能有效控制投資。3個項目因招標限價錯漏影響投資達1859萬元,5個項目的監理和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與投標報建不符,5個項目未按設計和規范施工以及簽證與現場實際不符,造成損失浪費或投資增加。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一)新增財政資金和亞投行疫情防控貸款資金審計情況
2020年,新增財政直達資金到位18.5億元,亞投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緊急貸款資金到位1.1億元,為惠企利民提供了及時有力的財力支持。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新增財政直達資金使用方面。8440萬元資金分配不精準,3500萬元資金未直達到單位和個人,800萬元特殊轉移支付資金未落實到項目,1個單位虛列抗疫特別國債資金374萬元。1個項目因前期工作推進緩慢,至2020年12月尚余6929萬元未使用。
二是亞投行疫情貸款資金使用方面。2家醫院未按規定程序支付或提前支付設備款2330萬元,3個單位購買的387萬元設備閑置。
(二)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落實審計情況
通過出臺《營商環境優化提升工作方案》,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實施“雙評”機制,不斷優化營商環境。發現的主要問題:
1戶企業違規向1個燃氣項目收取碰口費0.2萬元;2個單位因無行政審批審查預算資金,讓企業承擔公路施工圖和水土保持建設方案的專家評審費17萬元;38個政務服務事項未按要求進駐政務服務大廳實行集中辦理。
(三)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相關政策及資金審計情況
審計了2019年度扶貧資金管理使用和3個現代農業園的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脫貧攻堅后續扶持仍需加強。5個果園建設項目選擇不當,483萬元資金效益不明顯;30個產業項目利益聯結機制不完善,未按約定兌現入股分紅。1180萬元投入企業的扶貧貸款資金缺乏有效抵押或因企業效益不佳未能足額獲取收益,56名不符合條件人員被安排到公益性崗位就業,違規發放扶貧車間補助220萬元,135戶易地扶貧搬遷戶的后續幫扶措施不完善。
二是扶貧資金和項目績效不佳。11戶企業(合作社)通過重復申報、少建多報套取扶貧資金150萬元。2個單位對設備單價審查不嚴,增大資金投入106萬元;超進度撥付項目款210萬元。1個單位超范圍安排使用涉農資金378萬元,2個項目因決策失誤、管護不善等未產生效益,損失資金40萬元,8個項目未達預期效果。
三是現代農業產業園運行管理存在不足。農業公園的8個村級集體經濟年經營性收入與規定標準有差距,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未按期實現固定分紅,360萬元資金未按規定安排給園區項目,2個單位未及時支付項目資金54萬元,1個項目因資金未及時到位驗收滯后6個月,3個項目建設進度滯后。
(四)長江流域禁捕退捕政策執行審計情況
2020年以來,各級各部門緊盯目標任務,合力開展“打擊非法捕撈整治”等專項行動,完成了長江禁捕退捕階段性目標任務。發現的主要問題:
禁捕退捕補償方案不明晰,對2名財政供養人員給予退捕安置補助11萬元,20名漁民因斷繳養老保險個人承擔部分導致參保后斷保。32名漁政執法人員以及執法躉船等裝備設施未配齊,180萬元執法工作經費未得到保障。
五、國有資產審計情況
結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自然資源資產審計等項目,關注了行政事業單位及自然資源等國有資產的管理使用情況。
(一)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審計情況
一是資產基礎管理工作較薄弱。8個單位1046萬元固定資產、6784平方米房屋資產登記不準確或未登記入賬。3個單位3.7萬平方米房屋資產未辦理產權登記,3個單位工程項目形成的資產8516萬元未移交或結轉。
二是資產使用和處置不規范。2個單位資產盤虧或遺失11萬元;2個單位48萬元的門面和設備閑置;5個單位的18處房屋資產被其他單位或個人占用。
(二)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情況
一是河湖管理保護工作不扎實。3個鎮(街道)巡河次數不足,導致河面有生活垃圾和漂浮物等;3處飲用水水源地有生活垃圾和家禽。1個單位違規允許3條設備功率超標的采砂船作業、超規劃批復采砂量7萬噸。
二是對違規占地行為制止不力。4個鎮鄉(街道)轄區內4個單位、31戶農戶(個人)、62家養殖場(戶)在未取得合法手續情況下,違規占用160畝土地建房、養殖或采挖碎石等。2個鎮對32宗非法占地行政處罰案件、7起擅自開采行為督促整改或制止不到位,轄區內5戶農戶超面積建房4050平方米,3戶易地扶貧搬遷戶建房占用基本農田517平方米。
三是環境綜合整治存在短板。1個鎮少配備垃圾運輸車2輛、垃圾桶260個;12個村居生活垃圾未做到日產日清;轄區內10戶企業存在未辦理排污許可證、復綠工作不到位、揚塵污染等問題。2個鎮(街道)轄區內露天焚燒秸稈現象普遍,3家位于禁養區的養殖場未關閉,79家養殖場(戶)未辦理環評登記表備案手續,18家養殖戶污染源直排農田。
針對貪污侵占公共資源資金、違反財經法規等違紀違規問題,區審計局已向相關單位移送問題線索26件、涉及33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2件、紀檢監察機關11件、鎮鄉黨委和有關部門13件。
(一)防范化解突出風險隱患。規范招商引資工作,清理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嚴格優惠兌現審批,防范招商引資風險。強化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檢查,推進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創新監管方式,嚴肅查處、有效制止違法占地等行為,防范生態環境風險隱患。切實加強和改進國有資產管理,嚴格落實主體管理職責,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規范處置程序,夯實產權管理等基礎性工作,防范國有資產流失。
(二)強化預算執行和績效管理。加強二級預算單位財務管理建設,加快適應政府會計制度、發票電子化等改革舉措;強化村(社區)監督,完善村(社區)財務監督管理制度和干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主體,嚴肅責任追究。積極推進預算一體化建設,修訂完善預算管理有關規程,為強化預算約束力提供基礎保障。強化預算績效管理,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尤其是對重點項目的全過程監督,以及立項、招投標、資金、質量等重點環節管控,持續完善預算績效目標、監控、評價等管理制度。
(三)扎實推進惠企利民政策精準落地。落實好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壓實資金管理責任,嚴把資金支出關,確保資金投向更精準、使用更有效。分類施策,著力增強民生政策的連續性和協調性,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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