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審計局關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重慶市萬州區審計局
關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一、2021年工作情況
我局牽頭2項工作任務,分別為“強化依法決策意識”和“加強行政決策執行和評估”;參加“充分發揮黨內監督的政治引領作用,不斷推動完善權力監督制度”1項工作任務。
(一)“強化依法決策意識”方面
我局不斷強化依法決策意識,行政機關負責人嚴格遵循法定權限、執行決策程序作出決策,確保決策內容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充分發揮公職律師在重大決策中的法律論證作用。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執行情況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將決策評估結果作為調整決策的重要依據。將遵守決策程序制度作為對行政機關及主要負責人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加強對重大行政決策的跟蹤審計,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追究制度和責任倒查機制。堅持將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納入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全局統籌謀劃,突出黨內監督的地位,強化對公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充分發揮黨內監督的政治引領作用,不斷推動完善權力監督制度。推動黨內監督與審計監督有機貫通、互相協調,推動審計監督、統計監督、執法監督、行政復議等監督機制發揮更好作用。
(二)“強行政決策執行和評估”方面
1.強化黨對審計工作的領導。堅持把黨對審計工作的領導落實落細,區委審計委召開專題會議審議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安排部署全區審計工作;認真履行區委審計辦職責,落實向區委審計委請示報告制度,及時向區委審計委報送重大事項和重要文稿;全力抓好區委審計委議定事項督辦、成員單位協同聯動,印發了《中共重慶市萬州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會議制度》《萬州區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試行)》,與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農業農村、統計、林業等部門建立了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協作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工作協調和推動落實職責;調整充實了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并明確各自工作職責,逐步建立起監督貫通、信息共享、結果共用、同向發力的審計工作機制。
2.精準履行“經濟體檢”職責。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緊扣全市、全區“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聚焦經濟監督主責主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落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推進國家治理能力建設、推動全面深化改革等重點,扎實開展政策跟蹤審計、財政審計、經濟責任、投資審計等審計監督,做好常態化“經濟體檢”工作,準確揭示問題“治已病”,全年共完成審計或審計調查項目41個,查出問題金額67.92億元,揭示違規金額1.96億元,促進財政增收節支2.41億元;移送問題線索和處理事項42項,涉案人員15人,已處理落實27項。同時,積極建言獻策“防未病”,全年共撰寫上報《我區需加強建設工程棄渣場規范治理》《萬州區假肢康復中心編外用工亂象的專題報告》等審計專報、信息130余篇,被審計署網站、審計報等媒體采用71篇(次),得到區委、區政府領導肯定性批示56件(次);促進區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出臺《萬州區工程建設棄渣棄土管理問題整改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關于進一步規范管理編外用工的工作提醒》等制度和文件60余項,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謀服務,推動建立健全相關長效機制。
3.全面深化審計成果運用。扎實抓好審計“后半篇文章”,構建“1+3+N”部門聯動整改工作體系,由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區審計局牽頭,區政府督查室、區委組織部、區紀委監委以及其他N個主管部門協同發力,建立對口聯系、信息通報、線索移送等多方聯動機制,強化審計整改和結果運用,著力發揮審計“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區委審計委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通知》,對審計整改的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責任、督促檢查責任等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進一步建立完善了審計整改報告、銷號、公告、問責、監督協作、結果運用等機制;區國資委據此制定了《關于加強區屬國有企業審計整改工作的通知》,規范細化了監管機構、國有企業審計整改工作流程,明確了整改問題通報制度、審計整改報告制度等5個方面的企業審計整改工作制度。區委、區政府將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納入全面依法治區指標考核,以及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兩代表一委員”選舉必查事項,提高各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整改的認識和重視。進一步發揮經責聯席會議作用,堅持經責聯席辦牽頭,會同經責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和相關主管部門,共同對經責審計結果進行反饋,對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分別從強化履職盡責、執行財經法紀、遵守廉政規定、規范內部管理等方面提出整改要求,有效監督和制約權力運行,促進整改落實到位,整改率達98%。
(三)“推動完善權力監督制度”方面
積極配合、主動參與,加強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巡視巡察等部門的貫通協作,促進糾錯問責機制完善健全。區委審計委召開專題會議審議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安排部署全區審計工作,印發《2021年工作要點》《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通知》,著力建立健全審計整改工作報告、結果公告、協調配合、對賬銷號、跟蹤督查、約談、追責問責等機制;區人大預算工委對財政預算執行審計揭示問題整改情況開展專項巡查;區紀委監委對審計揭示問題認真研判、強化追責問責,將審計整改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綜合考核內容;區委審計辦將審計整改情況納入審計監督重大事項督促辦理的重要內容,會同區委組織部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部門結合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反饋,向被審計單位提出審計整改要求;區委巡察辦在每輪的巡察工作中將相關單位的審計及整改情況作為巡察的重要內容。同時,在原有審計要情、專報、參閱、信息的基礎上,編發《萬州審計》,讓區領導及時了解審計工作動態;改變原來僅將審計結果情況報區領導的形式,將《審計報告》在送被審計單位的同時,原汁原味向區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報告。
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成立了由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法治工作領導小組,法規審理科負責法治建設具體工作。不定期組織召開依法行政工作會,對推進法治建設重點工作進行部署。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制度,按時報送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確立法治建設工作目標和年度法制工作計劃,同時將法治工作列入了重要工作議事日程,做到了“三個納入”和“三落實”:即納入年度工作計劃,納入局黨組中心組和職工政治學習計劃,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機構人員、工作和經費三落實。形成了法治工作“一把手”掛帥,分管領導專門抓,法規審理科具體抓的齊抓共管良好局面。
(二)強化學習教育。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會議上重要講話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認真學習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會議和工作會議精神,把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納入局機關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作為審計執法人員教育培訓的必訓內容,制定領導干部年度學法培訓計劃,組織領導干部學習《中共重慶市萬州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2021年工作要點》《2021年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等文件,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審計法》專題學習,進一步增強學法、守法、用法意識,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謀劃工作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發揮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示范作用。
(三)開展宣傳宣講。一是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編制年度普法計劃和普法責任清單,總結提煉可復制可推廣的普法經驗。健全以案釋法制度,編制審計執法典型案例。做好“七五”普法總結驗收工作。二是持續提升審計干部的法治意識和法律素養。加大民法典、公務員法、監察法等新頒布的重點法律宣傳力度。組織開展公共安全、禁毒、國家安全、疫情防控、經濟責任審計等領域法治宣傳教育。通過專題講座、案例教學、法治理論知識考試、法律知識網上答題、法律文化作品征集等多形式多渠道開展普法。三是常態化開展宣傳活動。結合鄉村振興工作,向村民宣傳惠民政策、民法典等相關內容;結合審計業務工作,走村入戶宣傳惠民政策、民法典等相關內容;結合內部審計培訓,聯合區農業農村委、區衛生健康委、周家壩街道等分別對相關人員開展了內部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專題培訓,積極營造依法審計的濃厚氛圍。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始終堅持黨對審計工作的全面領導,制度建設突出審計業務特色、突出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協助推進《重慶市審計監督條例》《重慶市內部審計工作辦法》的修訂。積極參與和協助市局加快推進《重慶市審計監督條例》《重慶市內部審計工作辦法》修訂工作;加強合法性審查,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增加法律法規外的行政權力或者減少職責,不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不違法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增加義務;及時對地方政府規章或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健全完善行政權力制約監督的制度機制,實行政務公開清單管理,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
(五)健全依法決策機制。落實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工作機制。嚴格執行局黨組工作規則等決策制度,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落實決策程序要求,提升決策科學化法治化水平;建立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制度,并在依法決策中發揮作用;重大行政決策集體討論,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在集體討論基礎上作出決定。
三、工作不足
審計工作質量有待提高,審計人員學法用法需進一步強化。現有審計隊伍綜合素質還不能完全適應黨和國家對審計提出的新要求,對現行審計業務、審計法規等學習掌握不夠,部分審計人員仍是憑老經驗、舊辦法實施審計工作,不能完全運用內控測評、內查外調、科學抽樣等先進審計方法。
四、2022年工作主要安排
一是要進一步增強依法行政意識。通過學習、交流、崗位鍛煉等方式,拓寬知識面,增強應對復雜局面的能力,從完善政策和健全體制、理順機制、完善制度等層面,提出源頭治理的意見和建議,促進相關單位健全制度、規范管理。
二是要進一步創新審計項目管理模式。從審計目標定位、審計計劃管理、組織管理模式和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研究制訂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的具體措施和辦法,深化審計項目全過程管理,不斷提高審計工作實效。
三是要進一步提升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多渠道培養審計復合型人才,造就一支具有較強戰略思維能力和統籌分析能力,能夠在專業審計領域發揮引領、帶動作用的骨干人才隊伍,進一步增強審計干部隊伍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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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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