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萬州區鄉村振興局關于開展魯渝鄉村振興就業幫扶基地創建工作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萬州區鄉村振興局
關于開展魯渝鄉村振興就業幫扶基地創建工作的通知
萬州人社發〔2021〕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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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鄉(民族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級有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鄉村振興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魯渝勞務協作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1〕186號)精神,大力促進農村脫貧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現將開展魯渝鄉村振興就業幫扶基地創建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堅持和完善魯渝勞務協作機制,提高勞務協作質量,暢通就業信息,擴展就業渠道,打造魯渝鄉村振興就業幫扶基地,鼓勵在萬企業吸納農村脫貧人口就地就近就業。
二、申報條件
申報魯渝鄉村振興就業幫扶基地的在萬各類企業需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主體要求。生產經營比較穩定的在萬各類企業,吸納農村脫貧勞動力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且支付的勞動報酬不低于當地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勞動關系總體和諧,管理規范,能夠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近年來未發生集體停工等重大事件。
(二)用工規模。吸納脫貧勞動力就業10人以上且穩定就業至少3個月。
(三)其他要求。申報企業當年享受了東西部協作其它資金援助項目的,不能同時享受當年魯渝鄉村振興就業幫扶基地項目政策;認定完成后,需規范設置“魯渝鄉村振興就業幫扶基地”的標識,在崗脫貧勞動力就業信息需進行公示。
三、認定程序
(一)申報。符合條件的在萬各類企業自主進行申報。需提交資質證書(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副本)、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3個月的工資收入證明(須提供銀行流水資料或工資發放憑證)、招用脫貧勞動力身份證復印件,脫貧人口貧困證明,并填寫《魯渝鄉村振興就業幫扶基地申報表》(附件1)《魯渝鄉村振興就業幫扶基地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脫貧人口明細表》(附件2)《魯渝鄉村振興就業幫扶基地一次性創建經費申報表(認定后再填寫)》(附件3),經所在地鎮鄉、街道或主管部門審核后向區人力社保局推薦。
(二)審核。區人力社保局會同區鄉村振興局對申請主體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并實地調查評估。
(三)公示。經審核通過,擬作為魯渝鄉村振興就業幫扶基地的申報主體,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認定。經公示無異議,由區人力社保局予以發文認定,并授牌。
四、政策支持
被認定為魯渝鄉村振興就業幫扶基地的主體可享受一次性創建經費支持,標準如下:
(一)吸納脫貧人口就業10人以上19人以下,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給予一次性創建經費5萬元。
(二)吸納脫貧人口就業20人以上29人以下,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給予一次性創建經費10萬元。
(三)吸納脫貧人口就業30人以上,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給予一次性創建經費15萬元。
最高不得超過15萬元,所需資金在當年魯渝勞務協作資金中列支,根據當年魯渝勞務協作資金總量合理安排認定個數。
五、執行時間
以上政策,從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執行。各地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請及時向區人力社保局、區鄉村振興局反饋。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各鎮鄉、街道,區級相關部門,要加大對創建魯渝鄉村振興就業幫扶基地的宣傳力度,激發創建熱情,推動創建工作,鼓勵更多企業吸納脫貧人口就業。
(二)積極參與創建。各在萬企業要積極參與創建魯渝鄉村振興就業幫扶基地,充分利用企業自身特色,用好用活各項就業幫扶政策,把崗位送到家門口,促進我區脫貧人口增收。
(三)復評。區人力社保局每年對已認定為魯渝鄉村振興就業幫扶基地的企業進行復評,對達不到基本條件或示范帶動作用發揮不好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則取消稱號并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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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萬州區鄉村振興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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