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農業農村委員會行政處罰結果公開(202508-3)
| 重慶市萬州區農業農村委員會行政處罰結果公開(202508-3) | |||||||||
| 序號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行政相對人類型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類別 | 處罰內容 | 處罰決定日期 | 處罰機關 |
| 1 | 鄧萬萍 | 自然人 | 渝萬州農(漁業)罰〔2025〕31號 | 2025年5月6日10時,當事人鄧萬萍在長江干流萬州區龍都街道九龍倉儲碼頭水域停靠的饕盛999躉船上使用3副籠壺(定置串聯倒須籠壺2副,定置散布倒須籠壺1副)進行捕撈,有漁獲物10尾,其中螃蟹8只、蝦2尾,重0.1423千克。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沒收漁獲物10尾(其中螃蟹8只、蝦2尾,共重0.1423千克);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 | 2025/08/25 | 重慶市萬州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
已按信息公開要求在信用中國(重慶)網站上公示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