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農業農村委員會行政處罰結果公開(202505-1)
| 重慶市萬州區農業農村委員會行政處罰結果公開(202505-1) | |||||||||
| 序號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行政相對人類型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類別 | 處罰內容 | 處罰決定日期 | 處罰機關 |
| 1 | 龔建 | 自然人 | 渝萬州農(動防)罰〔2025〕26號 | 2025年3月12日,當事人龔建從重慶市開州區錦鴻生豬養殖場收購了40頭生豬,用渝DW8681運輸到了重慶市萬州藍希絡食品有限公司宰殺,有電子檢疫證明(編號:5080458880),2025年3月13日上午,執法人員在籃希絡公司查到該批生豬中有3頭生豬未佩戴畜禽標識。這3枚畜禽標識在駕駛員鄒德華的口袋里,畜禽標識編號與檢疫證明記載的號碼相符。3月13日萬州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對這3頭生豬進行了抽血檢測,結果為合格(檢測報告編號:CQWZWQ2503J01)。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八十八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銷售的種畜禽未附具種畜禽合格證明、家畜系譜,銷售、收購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規定應當加施標識而沒有標識的畜禽,或者重復使用畜禽標識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罰款”之規定。 | 罰款 | 罰款一千二百元 | 2025/04/23 | 重慶市萬州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
| 2 | 沈文龍 | 自然人 | 渝萬州農(漁業)罰〔2025〕17號 | 2024年9月6日,當事人沈文龍在長江干流萬州區大周鎮八角井廣場外水域使用投射箭铦耙刺進行捕撈時,被長江航運公安局萬州分局萬州派出所當場查獲,現場查獲當事人使用的投射箭铦耙刺1套,漁獲物赤眼鱒2尾,共計0.5千克。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于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td>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沒收漁獲物2尾,重0.5千克;罰款六千元 | 2025/05/09 | 重慶市萬州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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