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農業農村委員會重慶市萬州區財政局關于印發《萬州區煙葉產業扶持辦法》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重 慶 市 萬 州 區 財 政 局
關于印發《萬州區煙葉產業扶持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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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州農委發〔2026〕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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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鎮鄉、區級有關部門:
為順應煙葉“由增轉穩”新形勢,穩定我區煙葉產業發展,我們對原《萬州區煙葉產業扶持辦法》(萬州煙辦發〔2022〕6號)進行了修訂,經萬州區第六屆人民政府第9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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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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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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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州區煙葉產業扶持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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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抓手,堅持市場導向,堅持優化結構,鞏固我區煙葉生產優勢地位,強化管理,穩定煙區,持續提升煙葉生產整體水平,實現煙葉產業高質量發展。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進一步規范扶持煙葉生產,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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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扶持措施
第二條 強化規劃引領。區農業農村委按照煙草農業建設的總體要求,做好產業發展規劃與保護,協調區級相關部門及產煙鎮鄉落實煙葉生產、烤房建設等用地需求,保障全區煙葉產業發展基礎,力爭在“十五五”建立一個穩定的4萬擔國家局基地單元。
第三條 強化協調配合。區農業農村委負責全面統籌協調煙葉生產發展主要事務。萬州煙草分公司要安排部署生產各個環節具體工作,組織召開煙葉生產培訓和相關會議,加強對各煙葉工作站、技術員的管理,做好技術指導相關工作,同時加強與產煙鎮鄉及相關部門溝通協調。萬州氣象局要做好氣象預測預報以及防災減災工作,區供電單位、區水利局、區交通運輸委等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及時解決煙葉生產中的困難和問題。產煙鎮鄉要把煙葉生產作為經濟工作中的大事來抓,不折不扣完成煙葉生產各項任務。
第四條 強化降本增效。萬州煙草分公司要強化科技創新,大力推進高標準煙田建設,大力開展宜機化改造,引進和開發適宜山地煙區的新型農業機械,降低煙農生產物資和用工投入。同時,要加強對煙農合作社及煙農的業務培訓指導,扎實做好育苗、機耕、起壟、田管、植保、采烤分收一體化及運輸等專業化服務工作,著力提升煙農合作社專業化服務水平,力爭將每畝用工控制在20個以內,切實提高煙葉質量,增加煙農效益。
第五條 強化綠色防控。區農業農村委、區供銷合作社、萬州煙草分公司要加強協作,做好地膜、農膜、生產物資包裝物等農殘回收再利用工作。大力推廣使用除草機械,不得使用禁用的除草劑等農藥;大力開展煙區綠色防控體系建設,推廣煙蚜繭蜂、蠋蝽、生物菌劑、性誘劑等生物防治技術,太陽能滅蚊燈等物理防控手段,切實降低農藥施用量,保育植煙土壤,保障煙葉質量安全。
第六條 強化督查考核。區農業農村委要制定煙葉產業發展考核辦法,將煙葉生產總量、結構等指標以及煙葉生產發展扶持資金使用等納入鄉鎮年度考核,同時會同相關單位,定期對烤煙生產各個環節開展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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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扶持政策
第七條 設立煙葉生產扶持資金,每年預安排900萬元,年底按當年生產情況作適當調整,具體數額由區農業農村委商區財政確定,具體如下。
(一)煙葉生產發展資金。按當年煙葉生產扶持資金總額的75%安排煙葉生產發展資金,區財政根據各產煙鎮鄉當年實際完成情況通過財政體制結算安排給各產煙鎮鄉。
(二)煙葉生產考核資金。按當年煙葉生產扶持資金總額的25%安排煙葉生產考核資金,具體分配方案由區農業農村委商區財政提出意見報區政府審批后執行。
第八條?統一扶持補貼標準
(一)產后補貼。鎮鄉對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煙農按照60元/擔的標準對其上等煙實施補貼。條件一:種植綠肥面積達到當年下達綠肥種植計劃95%以上,生物量達到1500kg/畝以上并進行翻壓還田;條件二:施用農家肥、堆肥達500kg/畝以上。
(二)遠距離運輸補貼。鎮鄉可根據實際運輸距離按不低于20元/擔的標準對煙農實施遠距離運輸補貼。
(三)未統一標準項目由鎮鄉根據生產實際情況自行制定產業發展扶持方案。
第九條 烤房建設補貼。萬州煙草分公司對新(改)建電烤房的烘烤設備進行補助,區財政采取先建后補方式對新增新建電烤房按2萬元/座的標準給予補助,每年總額不超過20萬元。
第十條 煙葉種植保險。采取煙草公司為主、煙農和產煙鎮鄉補充的方式對煙葉生產進行投保,增大保險額度,降低煙農種煙風險。
第十一條 煙葉烤房維修。鎮鄉負責烤房的防雨設施、煙囪維修及受災后應急修復;萬州煙草分公司負責烘烤設施設備的爐體、生物質顆粒燃燒機的烤前維修。
第十二條 加強煙葉生產扶持。萬州煙草分公司應進一步加大對烤煙產業發展的扶持力度。區財政對煙葉產業發展所需的煙菜配套產業發展、烤房建設、煙地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給予適當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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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資金管理
第十三條 煙葉生產扶持資金,包括煙葉生產發展資金和煙葉生產考核資金,實行專賬核算,專人管理。
第十四條 煙葉生產發展資金中用于煙葉產業發展的比例不得低于30%。主要用于:煙農上等煙葉產后補貼;綠肥種植補貼;煙農遠距離運輸補貼;農家肥制備;煙用基礎設施占地費用;烤房、育苗工場、煙葉生產便道、水利、電力設備設施等煙葉生產基礎設施(設備)的零星維修以及受災后應急修復;村組及煙農發展煙葉生產的考核獎勵;煙葉種植專業戶培育;年度煙葉發展動員大會等方面的支出。煙葉生產發展資金中用于鎮鄉工作經費等支出的比例不得超過70%。
第十五條 煙葉生產考核資金由區農業農村委用于全區煙葉生產發展考核工作。主要用于區農業農村委工作經費、對產煙鎮鄉的考核、煙葉生產試驗示范、氣象服務、全區職業煙農培訓、煙葉產銷對接、土壤保育改良等方面的支出。
第十六條 煙葉生產扶持資金不得用于建造樓堂館所、購置辦公車輛等方面的支出。
????第十七條 煙葉生產扶持資金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財經制度,各項開支要完善審批程序、完備監管手續,開支憑證合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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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施,由區農業農村委、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印發實施后,不再另行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原《萬州區煙葉產業扶持辦法》(萬州煙辦發〔2022〕6號)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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