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詢比采購文件
2025年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詢比采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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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萬州區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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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購 人:重慶市萬州區民政局
202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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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詢比采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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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采購預算 (元) |
資金來源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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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州區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項目 |
500000 |
市級財政預算資金 |
二、詢比資格條件
合格供應商應符合根據該項目特點設置的特定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和良好的商業信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交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二)特定資格條件
1.供應商須為重慶市范圍內,在民政部門依法登記注冊成立的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2.供應商所持民政部門發放的登記證書業務范圍中必須明確寫有“社會工作/心理服務”內容;
3.2024年6月30日及之前成立的單位,2024年年檢結果應為“合格”或提交由注冊機關提供的“擬定合格”證明,2024年6月30日以后新成立的不需年檢證明。
三、采購服務內容
(一)項目實施地:全區14個街道、19個鎮鄉。
(二)服務對象類別:精神障礙患者及其家屬、社區居民。
(三)直接服務對象人數:不少于2500人。
(四)項目目標:建立以家庭為基礎,機構為支撐,社區為平臺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營造良好的社區康復氛圍,改善社會大眾對精神障礙患者的偏差認知。通過提供心理輔導、居家指導、社區多元化活動提升康復服務效果。探索適合本地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機制、工作模式和做法,形成一批可持續、可復制、可推廣的示范樣板和典型經驗。
(五)服務內容
1.?陣地打造
立足14個街道和已建成的示范家園,持續打造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站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和《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規范》,規范站點建設。按照實際開展情況,發揮街道站點輻射帶動作用和指導功能,逐步推動社區康復站點建設。
2.?人才培養
(1)加強本地精神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為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提供人才保障,類型包括但不限于精神障礙領域專業醫生、護士,心理咨詢師,健身教練,志愿者等。
3.?專業服務
(1)需求評估。開展精神障礙患者需求調查工作,了解轄區內精神障礙患者基本信息、疾病狀況、服藥狀況等基本情況,填寫規范完整的服務記錄檔案。
(2)能力提升。通過個案輔導、團體輔導為精神障礙患者提供服藥訓練、生活技能訓練、社交技能訓練、職業能力訓練、居家康復指導等能力提升服務,提升患者個人獨立生活的能力。
(3)心理疏導。通過家庭探訪、個案輔導、電話關懷等方式為有需求的精神障礙患者及其家庭成員提供壓力緩解、精神慰藉服務,緩解精神障礙患者家人因照顧精神障礙患者導致的心理失衡問題以及疫情引發的不良情緒等。
(4)社會融入。加強精神障礙患者群體間互動,提升其互幫互助的意識;針對精神障礙患者社會生活、職業技能等問題,提供廚藝培訓、興趣培養等服務,協助患者逐步回歸社會。
(5)家庭功能提升。開展家庭照護者居家康復、照護技能培訓,定期組織家庭照護者學習交流,為家庭提供照護咨詢、政策咨詢、情感支持、照護者喘息等專業服務,提高家屬對復發征兆、藥物副作用、自殺傷人先兆等現象的處理能力,同時讓家屬學會掌握一些情緒自我調整、自我減壓的方法。
4.?資源鏈接
聯動社會組織、愛心企事業單位等社會資源,為精神障礙患者提供殘疾救助、就業幫扶、服藥救助等服務。通過設立慈善捐助站、基金會設立專項基金、九九公益日募捐等公益慈善方式引導多方資源投入,促進精康服務可持續發展。
5.?宣傳倡導
廣泛運用宣傳活動、電子網絡、廣告媒體等宣傳手段,開展精神障礙患者關愛服務宣傳及精神衛生常識宣導服務,促進精神障礙患者與社會大眾的互動,營造良好的社區關愛氛圍,提升轄區居民的整體心理健康水平。
6.?深化服務
搭建精神障礙患者社區康復資源平臺,協助建立轉介機制,精神障礙患者社區康復期間發病的,可通過社區康復機構向醫院快速轉介,形成住院-社區-康復的良性循環。協助構建“精神病專科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街道和社區、社工機構和患者家庭”多層次、一體化的康復服務支持網絡體系。
7.?總結提煉
做好項目調研、計劃和總結,定期開展項目宣傳、交流學習和經驗提煉,確保項目服務成效和進度。重點塑造標準化示范站,打造精神障礙社區康復的服務品牌。形成本土精神障礙社區康復體系可持續、可復制、可推廣的服務模式。
8.?監督管理
按照項目要求,接受重慶市民政局、萬州區民政局對本項目工作的監督管理。
9.?其他工作
完成區民政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以及通過市級社會工作項目評估工作。
(六)服務指標
1.?項目實施地的服務對象探訪全覆蓋,服務期內建檔人數不少于2500人,登記康復對象接受規范服務率不低于60%。
2.?積極為各站點提供社區康復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社會工作評估、資源鏈接、個案工作、小組工作、社區工作(如社區照顧、社區策劃、社區教育、社區宣傳、社區會議、主題活動形式)、服務轉介等。日常探訪服務不少于3500人次,個案服務不少于240人次,小組活動不少于24節,居家康復服務不少于300人次,社區活動不少于136場,宣傳倡導活動不少于22場。
3.?規范打造“5+2精神障礙社區康復”示范站點,完善場所、設施、制度,做好氛圍營造。
4.?協助區技術服務指導中心開展技術指導、評估督導和培訓示范工作。
5.?培養和發展掌握精神衛生知識技能的本土社會工作者隊伍,組織相關人才培訓不少于2次;每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站點培育不少于2名本土人才,協助開展項目服務。
6.?組建一支由社會愛心人士組成的志愿者隊伍,為服務對象提供志愿服務不少于300人次。
7.?結合工作要求,多渠道鏈接社會組織(≥2)、愛心企事業單位(≥2)、政府部門(≥2)等資源,做好資源鏈接及服務開展記錄。
8.?項目月報12份;項目結項時提交項目成果1份(項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調研報告、案例、手冊、書籍、論文等),形成一本典型案例集。
9.?區級(含)以上媒體宣傳不少于8次,其中市級媒體2次以上,區級媒體報道6次以上;微博、微信發布信息若干;向區民政局提供經驗性信息不少于6條。
10.?服務對象對服務項目知曉度95%,滿意度95%以上。
(七)其他要求
1.?對項目實施機構的要求
(1)項目須配置至少4名全職工作者。
社會工作者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即可:①持有助理社會工作師及以上職業水平資格證并在專業社會工作機構工作一年以上;②取得全日制社會工作相關專業(社會工作、社會學、社會政策、民政管理、社區管理等)專科及以上學歷。
(2)項目須配置至少1名專業督導。
專業督導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即可:①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資格證,從事社會工作滿8年,且具有5年以上社會工作專業服務項目督導經驗人員;②具有社會工作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兩年以上社會工作專業督導經驗的人員。
(3)項目執行期內,駐點專職社工須長期駐點。整個項目的駐點專職社工人員調整時需向區民政局報告說明情況,且駐點專職社工學歷及職稱需與項目采購配置要求一致,原則上調整不超過兩人。若出現違反情況,將在項目末期評估時進行扣分處理。
(4)長期駐點站點需開展常態化服務,駐點專職社工專人指定到點。
(5)項目實施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義及借口向服務對象再次收取服務費用。
2.?對項目資金的要求
項目執行單位應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并嚴格執行項目支出審批制度,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經費開支具體包括:
(1)社會服務支出。項目執行中開展個案、小組、社區專業服務等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和志愿者工作補貼等。
(2)薪酬待遇。用于支付項目執行工作人員的薪酬和福利,包括專職工作人員工資、津貼、社會保險等,兼職工作人員工資或補貼。
(3)督導經費。用于聘請具有社會工作專業督導能力的人員對項目的規范實施開展專業督導,提升項目工作人員的專業水平。
(4)服務設備費。購買服務設備及工作站點氛圍營造等必要的辦公設備和辦公用品、服務場地氛圍布置等所發生的費用。
(5)項目執行費。項目執行過程中工作人員產生的交通費,專職社工參加市區組織部門、民政部門組織開展或委托的其他社會單位開展的社會工作專題培訓產生的費用,各類宣傳手冊、海報、簡報等費用。
(6)項目管理費。包括項目招投標服務費、稅費、行政、財務、項目評估、年審等費用,納入項目承接單位統一管理使用。
3.?對項目的監管要求
(1)區民政局為項目監管主體,項目實施方按月向監管主體報告項目實施進度。較大的實施成果以簡報形式上報,監管主體有權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展開督查,督查情況與項目實施目標不一致的,有權責令項目實施方整改,2次以上提醒整改不到位的,有權終止項目實施。
(2)項目執行期內,若查實執行機構資質造假,合同即行終止,并追回項目資金。
(3)執行期內開展項目中、末期績效評估,末期評估為不合格等次,不予撥付項目尾款。同時取消項目執行單位次年的項目申報資格。
四、服務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65天。
五、付款方式
(一)項目經費結合中期、末期評估結果分3次撥付。項目人員配備到位項目啟動后,按照項目經費的40%撥付第一階段項目經費;中期評估合格后按照項目經費的30%撥付第二階段項目經費;項目經績效評估合格后,按照項目經費的30%撥付第三階段項目經費,項目績效評估不合格將不予撥付。
(二)項目承接方向采購人開具發票。
(三)采購人提交的付款資料審核通過后,以轉賬方式向成交供應商支付合同款項。
六、投標、開標有關說明
報價單位須自行下載附件,按要求填寫報價函并單面打印附件中所有頁面要求內容裝訂成冊(數量壹份)并加蓋騎縫公章,于投標期間遞交至重慶市萬州區民政局(重慶市萬州區江南大道2號區政府大樓206室),逾期不予受理。
(一)招標文件公告時間:?2025年2月6日- 2025年 2月11日
(二)投標地點:重慶市萬州區民政局(重慶市萬州區江南大道2號區政府大樓206室)
(三)投標時間:2025年2月12日10:00-2025年2月14日10:00
(四)開標時間:2025年2月14日10:00
(五)開標地點:同投標地點
七、評選方法
本次評選采用總報價最低(含稅價)的評審方法確定成交候選人;若最低總報價出現并列,以綜合評分排名第一的為成交候選機構,經比選后確定的中標合同價為總價包干。
八、其他有關規定
1.?凡有意參加詢比的供應商,請于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在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官網下載查看本項目需求文件以及變更公告等詢比前公布的所有項目資料,無論供應商下載查看與否,均視為已知曉所有詢比實質性要求內容。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無論詢比結果如何,供應商參與本項目的所有費用均由自行承擔。
九、聯系方式
采購人:重慶市萬州區民政局
聯系人:吳錫玲
電??話:023-58520059
地??址:重慶市萬州區江南大道2號政府大樓2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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