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科學技術局
關于廢止《重慶市萬州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示范單位認定和管理暫行辦法》(萬州科局發
〔2019〕37號)的通知
萬州科局發〔2025〕12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渝府辦發〔2020〕141號),現將《重慶市萬州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單位認定和管理暫行辦法》(萬州科局發〔2019〕37號)予以廢止。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慶市萬州區科學技術局
2025年8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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