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教育委員會關于開展2022年度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教育委員會
關于開展2022年度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年度
檢查工作的通知
萬州教民〔2023〕5號
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重慶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為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促進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規范、健康發展,結合我區實際,決定開展2022年度校外教育培訓機構(以下簡稱培訓機構)年度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時間
2023年3月:培訓機構自查;
2023年4月至2023年5月:區教委檢查評估;
2023年6月:年檢情況匯總。
二、年檢對象
本區范圍內經區教委批準設立,在區民政局或區市場監管局登記注冊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
三、年檢內容
按照《重慶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管理暫行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81號)、《重慶市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監督管理實施細則》(渝教民發〔2018〕4號)、《重慶市營利性民辦學校監督管理實施細則》(渝教民發〔2018〕5號)等文件精神,著重從辦學資質、辦學條件、辦學行為、規范管理、培訓質量、安全工作等幾個方面進行綜合檢查評估。
四、年檢方式
(一)在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自查的基礎上,區教委組織檢查組現場檢查,年檢結束后,區教委作出年檢結論。對年檢合格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在辦學許可證副本上加蓋年度檢查合格戳記;對需整改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下達書面限期整改通知。
(二)隨機抽取檢查人員,確定檢查學校,隨機確定檢查時間。
(三)區教委將年檢結果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的監督。
五、年檢結論
年檢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種,年檢評估得分在70分以上為“合格”, 60-69分為“基本合格”, 60分以下為“不合格”。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要按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情況書面報告區教委,經區教委復查后符合規定的,年檢結論可確定為“合格”;整改后仍不符合規定的,年檢結論確定為“不合格”。年檢不合格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整改期限為1年,整改期內停止招生,整改期滿經檢查仍不合格的培訓機構,停止招生。無特殊理由停止辦學兩年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或無正當理由不申報、不接受年檢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或連續兩年年檢不合格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自動注銷辦學許可證,并向社會公示。年檢結論作為 “培訓機構黑白名單”的依據之一。
有下列行為之一,實行一票否決,年檢結論確定為 “不合格”:
(一)擅自改變培訓機構名稱、層次、類別、辦學場所和舉辦者等的;
(二)擅自設立分支機構(教學點)的;
(三)未依照國家規定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財務、資產管理混亂,資金來源和使用違反有關規定的;
(四)違規發布虛假招生廣告、招生簡章,采用弄虛作假等非法手段招攬生源,在招生中嚴重違規支付或收取生源費等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嚴重侵犯受教育者、教師的合法權益的;
(六)非法頒發或者偽造學歷證書、結業證書、培訓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的;
(七)培訓預收費未入駐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的;
(八)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
六、工作要求
(一)年檢工作是依法加強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要認真組織學習,領會文件精神,全面開展自查自糾、總結評估。
(二)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要實事求是提供準確的數據,嚴禁弄虛作假。
(三)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上交年檢材料見材料清單,須在2023年 3月 31日前報區教委校外培訓監管科朱宏波處(401室),逾期不報視為拒絕參加年檢,責任自負。
(四)嚴格年檢工作紀律,做到公平、公正、公開,確保年檢工作順利開展。
附件:1.2022年度萬州區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年度檢查材料清單
2.2022年度萬州區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基本情況表
3.2022年度萬州區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年檢評估表
重慶市萬州區教育委員會
2023年3月10日
(聯系人:朱宏波,聯系電話:023-58136370)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2022年度萬州區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年度檢查
材料清單
1. 2022年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年度自查報告;
2. 《2022年萬州區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基本情況表》;
3. 《2022年萬州區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年檢評估表》;
4. 2022年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財務報表;
我機構承諾所提交的年檢材料真實有效,如所提供數據不實,愿承擔相應后果。
培訓機構:(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2
2022年度萬州區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基本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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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名稱(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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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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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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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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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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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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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許可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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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 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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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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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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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 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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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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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租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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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內容 |
(具體學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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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情況 |
年培訓學生人次 |
學校總資產 |
本年投入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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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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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 收入 |
萬元 |
本年 支出 |
萬元 |
本年 結余 |
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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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點基本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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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點辦學地址 |
教學點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教學點教職工人數 |
教學點年培訓學生人次 |
教學點總資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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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工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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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職務職稱 |
畢業學校、學歷 |
聯系電話 |
取得何種資格證及證件號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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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 |
教師 |
重慶三峽學院、本科 |
138…… |
小學語文5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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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必須認真填寫并于2023年3月 31日前交校外培訓監管科。
2.教學點、教職工信息欄不夠的,可增加欄數,超過1頁請雙面打印。
3.若附件2內容填報只有1頁,須將附件2與附件3雙面打印在一張紙上。
附件3
2022年度萬州區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年檢評估表
培訓機構(公章): 填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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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評 估 內 容 |
標準分 |
自查分 |
得分 |
備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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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 資質 (5分) |
1.持有《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營業執照》,并在有效期內,且按規定公開公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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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一項 計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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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 條件 (32分) |
2.場地按規定滿足培訓要求,生均面積3平方米;符合消防安全及衛生標準,教室采光達標,通風好;場地周邊無安全隱患。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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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學設施設備、生活及安全保障設施等滿足培訓需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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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理事會(董事會)正常運行;專職培訓教師不少于5人;財會人員不少于1名;教職工有相應的從業人員資格證,并按規定公示,缺一名扣3分,扣完為止。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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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辦學許可審批的辦學范圍、層次、地址、名稱開展教育培訓工作。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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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 管理 (33分) |
6.各項管理制度健全,包括衛生制度、財務制度、教師聘任制度、廣告管理制度、安全制度等,依法與教職工簽訂聘用合同,不聘用公辦中小學在職教師。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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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開設培訓機構專用賬戶,培訓費全額存入監管賬戶,落實最低余額存款制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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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開設專戶,計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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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與學生簽定培訓服務合同,學生檔案健全,落實按時段(不超過3個月,60學時且培訓費不得超過5000元)收費制度,無亂收費現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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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規范公示制度,在規定位置公示培訓學科內容,在醒目位置公示辦學證照、收費標準、退費辦法、《致家長的一封公開信》、《行業自律承諾書》等。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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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按規定建立財務制度和會計賬,辦學收益按機構章程執行,收支合法。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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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生廣告、培訓內容要報區教委備案,內容真實,招生行為規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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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 質量 (10分) |
12.每期有培養目標、培訓計劃,不得提前教學、超綱教學、強化應試,期末有工作總結。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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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不超范圍經營,培訓資料符合國家課程標準,不布置作業,培訓結果不與學校招生入學掛鉤。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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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辦學誠信無投訴,培訓對象滿意度較高。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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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工作 (20分) |
15.安全管理制度、疫情防控制度健全,有安全疏散預案、突發事件預案、安全教育、安全檢查、疫情防控相關記錄,來訪人員登記記錄,學校與家長簽訂了安全責任書或者告知書。無重大安全隱患。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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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安保、消防設施設備及疫情防控物資齊全,消防通道暢通,安裝有監控系統,有1名以上專職保安人員。無重大安全事故發生。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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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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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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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檢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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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請各教育培訓機構自評后于2023年3月31日前交校外培訓監管科。
年檢評估組(簽字): 培訓機構(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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