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重慶市萬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1年燃氣經營監督執法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重慶市萬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印發2021年燃氣經營監督執法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萬州經信發〔2021〕15號
萬州區各燃氣經營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在重慶市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府發〔2019〕19號)、《關于印發2021年度萬州區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強對城鎮燃氣經營者守法經營情況的聯合監督檢查,制定《2021年燃氣經營監督執法檢查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重慶市萬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重慶市萬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
2021年燃氣經營監督執法檢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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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1年度萬州區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結合我區城鎮燃氣行業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檢查范圍
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重慶市天然氣管理條例》《重慶市液化石油氣經營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規定,本次檢查的范圍是城鎮燃氣經營者的生產經營活動,具體檢查對象,通過“雙隨機、一公開”平臺隨機抽取的方式,在全區取得許可的企業中按10%的比例選定。
二、檢查內容
本次檢查的重點是,城鎮燃氣經營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技術標準等規定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情況,包括對城鎮燃氣經營者生產經營活動組織管理的檢查和生產作業場所設備設施運行檢維修情況的檢查,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城鎮燃氣經營者依法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情況。
(二)城鎮燃氣經營者按照燃氣營許可證的規定從事燃氣經營活動情況;燃氣種類、燃氣供應方式、供氣區域等是否與行政許可內容一致。
(三)城鎮燃氣經營者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經營方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及其有關生產設備設施臺帳登記情況;三類從業人員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能業務培訓,取得燃氣從業資格證書情況。
(四)城鎮燃氣經營者是否存在未履行必要告知義務擅自停止供氣、調整供氣量,或者未經審批擅自停業或者歇業情況。
(五)城鎮燃氣經營者是否存在向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用于經營的燃氣情況。
(六)城鎮燃氣經營者向燃氣用戶持續、穩定、安全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燃氣,對燃氣用戶的燃氣設施定期入戶進行安全檢查情況。
(七)天然氣經營企業按照規定向天然氣管理部門報送天然氣管網設施現狀圖、儲氣設施基本情況、月度經營信息或者企業年度報告的情況。
(八)燃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備案、演練情況。
(九)城鎮燃氣經營者按照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和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設置燃氣設施防腐、絕緣、防雷、降壓、隔離等保護裝置和安全警示標志,定期進行巡查、檢測、維修和維護,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隱患自查自糾信息報告制度,及時消除燃氣安全事故隱患,建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并落實的情況。
(十)城鎮燃氣經營者依法取得特種設備使用、充裝許可情況以及是否依法從事特種設備使用、充裝情況。
三、檢查程序
(一)制定檢查方案。制定2021年度城鎮燃氣行業“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工作方案,明確檢查范圍、檢查內容、檢查程序等內容。
(二)公示檢查方案。公示執法檢查工作方案,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和投訴。對社會公眾投訴舉報的違法違規個案線索,不進行“雙隨機”抽選,立即實施檢查、處置。
(三)“雙隨機”抽選。區經濟信息委行業科室會同區市場監管局確定檢查對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按照“雙隨機”的方式,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和檢查人員。
(四)開展檢查工作。檢查人員到被檢查單位的經營場所和作業現場,采取“一聽、二看、三查、四反饋”檢查方法:一聽城鎮燃氣經營者階段性生產經營工作情況介紹;二看城鎮燃氣經營者生產經營基礎資料臺帳;三查城鎮燃氣經營者現場安全生產組織管理情況;四反饋檢查結論意見,現場檢查結束后與被檢查單位進行工作交流,聽取檢查對象意見和建議。
(五)檢查結果運用。檢查工作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通過萬州區門戶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渠道將抽查結果的相關信息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的檢查事項和檢查結果,依法依規調整抽查結果公示的方式和范圍。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線索,啟動調查程序,依法予以處理。
(六)檢查計劃調整。檢查過程中,確需對執法檢查計劃進行調整的,應當重新履行“雙隨機”抽選程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監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創新,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增強責任意識,指定專人負責,確保高效完成此項工作。
(二)落實普法責任,加強普法宣傳。在執法檢查中,檢查人員要大力宣傳《城鎮燃氣管理條例》《重慶市天然氣管理條例》《燃氣服務導則》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并結合檢查情況進行充分釋法說理,督促引導城鎮燃氣經營者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
(三)規范檢查程序,嚴明工作紀律。嚴格按照“雙隨機”的方式從檢查對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抽選檢查對象和檢查人員,如實記錄抽取過程。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按規定出示執法證件,堅持依法行政,規范檢查行為,如實記錄檢查情況。執法檢查人員及有關工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組織紀律、工作紀律和廉潔紀律,不得泄露檢查過程中知悉的檢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否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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