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重慶市萬州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關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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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區規劃自然資源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5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政府職能依法全面履行
1.強化理論武裝,深化法治思想學習。將法治建設納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計劃,全年開展法治專題學習5次,實現領導干部學法全覆蓋。通過專題研討、專家授課等多種形式,引導干部職工深刻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義,同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八小時外監督管理,筑牢拒腐防變法治防線。嚴格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制度,將其納入黨建統領高質量發展考核體系。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100%。
2.拓寬普法渠道,營造濃厚法治氛圍。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責任制,構建全方位普法工作體系。依托“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重要節點開展主題普法活動16場次,發放宣傳資料1200余份,接待群眾咨詢100余人次;組織網絡專題學習4次,覆蓋274人次,開展基層執法培訓1次、現場指導20余次;全局274名干部職工法治理論考試參考率、合格率均達100%,36名執法人員完成專項執法培訓,執法規范化水平持續提升。
3.規劃統籌引領,夯實法治治理基礎。完成3項重點片區規劃編制,開展走訪座談31次,公開征求意見21條,其中《萬州半山圈品質提升規劃》被各級媒體正面報道10余次,大河溝生活服務圈成功創建全市首批達標高品質生活服務圈;完成30平方公里區域詳細規劃編制,因地制宜編制15個村莊規劃,初步建立“規劃單元—街區—地塊”三級傳導體系。“集體土地征收一件事”數字化應用上線運行,征拆補償時限壓縮20%以上,獲主流媒體報道;恒合鄉五星村數字鄉村系統入選自然資源部創新應用典型案例。落實好25條支持盤活利用政策,天生城片區項目納入全國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典型案例。
4.提升政務服務,提高法治護航力度。全力推進政務服務數字化轉型,新版“渝快辦”系統順利上線運行,實現136項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100%入駐政務服務大廳,全面推行“一窗綜辦”“一網通辦”服務模式,打破部門壁壘、數據壁壘,全年受理各類政務服務業務286件,辦結率達100%,企業群眾辦事跑動次數顯著減少。積極推行暖心幫辦代辦服務,組建專業幫辦代辦隊伍,針對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和復雜業務提供全程協助。深入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改革,整合關聯事項、優化辦理流程,全年辦件量11363件,大幅提升辦事效率。嚴格落實助企紓困各項政策,精準對接小微企業需求,免收小微企業不動產登記費3364筆,累計為企業減負57.76萬元,有效緩解企業經營壓力。
5.紅線底線管控,筑牢法治安全屏障。嚴格落實耕地保護硬措施,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目標,全年下達責令停工、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21件,移交區農業農村委處理、函告屬地鄉鎮政府加強監管20件,立案查處27件。扎實推進地質災害防治,開展排查100余次、17萬余人次,落實919處隱患點分級管控措施,完成5處危巖治理和46處小微地災排危降險,117處存量危巖全部清零,成功應對10余輪強降雨,轉移群眾5000余人次,3個防災減災案例獲國家、市級表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22個項目全部完工,8項績效考核指標圓滿完成。
(二)依法行政、決策制度體系健全
6.嚴格決策程序,提升決策質量。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全年完成3件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4件政策性措施公平競爭審查,確保決策合法合規、科學合理。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專業優勢,將法律顧問參與決策論證、文件審查等環節常態化,全年累計聽取法律顧問意見140余次,有效防范決策法律風險。規范規劃委員會運行機制,嚴格落實規劃審批集體決策制度,全年召開規劃委員會全體會議3次,審議重大規劃議題12項;召開專業委員會會議25次,審議專業規劃議題47項,其中2個重點規劃項目順利通過市規劃委員會專業委員會審議,確保規劃決策的科學性和權威性。
7.加強文件管理,凈化制度環境。嚴格落實規范性文件“三同步”(同步起草、同步審查、同步公布)制度,建立規范性文件動態清理機制,對現行有效文件開展集中清理工作,共梳理文件7件,有效解決制度沖突重疊、與上級新政銜接不及時等問題。同步編制政策解讀材料,通過官方網站、政務服務大廳等渠道公開,清晰解讀政策內涵、適用范圍和辦理流程,確保政策落地見效、企業群眾精準知曉。
8.發揮智庫作用,強化法律支撐。健全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聘任專業法律顧問2名,配備專職公職律師1名,全方位為全局行政決策、執法辦案、合同審核等工作提供專業法律服務,有效提升依法行政專業化水平。深入推進“首席規劃師”制度,邀請行業專家參與規劃編制、項目評審等工作,全年開展咨詢活動9場次,完成重點項目咨詢28項,收集書面專業意見20份,為規劃編制和項目實施提供高質量智力支持,相關工作經驗在全市規劃自然資源系統交流推廣。
(三)行政執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
9.推動執法重心下沉,健全執法機制。嚴格落實“誰審批、誰監管、誰執法”法定原則,優化執法力量配置,配備執法人員51名,實現全區52個鄉鎮(街道)執法服務全覆蓋,重點為基層提供協助執法、業務培訓、現場指導等精準服務,有效提升基層執法能力。深化執法監管體系建設,全面拓寬執法檢查覆蓋面,全年開展行政執法檢查303次。通過精準化、分類別執法檢查,有效規范規劃自然資源領域各類行為,筑牢執法監管防線。
10.規范執法行為,提升執法質量。建立行政執法專題培訓機制,對執法人員開展專題培訓4次,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工作體系,明確行政執法職責分工。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嚴格按照《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進行行政處罰,確保行政處罰公平公正。加大對違法案例通報和曝光力度。深入開展重點領域執法案卷評查,開展案卷集中評查2次,加強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嚴格落實執法效能評估體系。全面落實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雙公示”制度,累計公示相關信息309件。嚴格落實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處罰清單,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對806件輕微違法行為實行柔性執法,通過約談提醒、責令改正等方式引導企業規范經營,最大限度降低執法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
11.創新監管模式,增強執法效能。積極推廣應用執法監管“一件事”數字化管理平臺,推動執法流程線上化、監管精準化,入駐執法人員51名,認領執法事項170項,實現執法事項全覆蓋、執法過程全留痕。強化日常巡查監管,全年開展日常巡查106余次,及時發現并整改問題,將違法行為遏制在萌芽狀態。充分運用衛星遙感、大數據等科技手段,依托衛星遙感技術發現違法用地線索,大幅提升監管覆蓋面和精準度。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率、執法全過程記錄覆蓋率均達100%,確保執法行為合法規范。
(四)行政權力制約監督科學有效
12.自覺接受監督,提升辦理質效。高度重視人大、政協監督,建立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臺賬,實行“一件一專班”,全程跟蹤督辦,高質量辦結人大代表建議12件、政協委員提案4件,滿意率均達100%,有效回應社會關切。扎實推進區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針對巡察指出的問題,制定詳細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責任人和時限,完成整改51個,其中全面整改44個、階段性整改7個,修訂完善制度16項,形成長效機制。
13.深化政務公開,保障群眾知情權。嚴格落實政務公開工作要求,聚焦規劃編制、用地審批、執法監管、政策解讀等重點領域,2025年主動公開政務信息188條,其中規劃信息67條,用地審批信息11條,征地信息18條,生態修復信息1條,重大建設項目批準結果信息20條,機關預算/決算信息24條,采礦權公示信息2條,政策問答信息12條,行政處罰信息9條,其他公示公告信息24條。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流程,建立接收、審核、辦理、答復全流程工作機制,全年規范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8件,答復率100%,有效保障群眾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
14.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高效開展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代區政府辦理行政復議案件60件,代區政府辦理行政應訴案件21件;辦理本級行政復議案件19件、行政訴訟案件20件,有效維護行政機關執法權威和群眾合法權益。扎實推進信訪工作,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辦結上級交辦信訪事項96件,接待群眾來訪161批次200余人次,處理各類訴求360余件次,按期辦結率均達100%,及時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五)社會矛盾糾紛依法有效化解
15.強化合同管理,防范履約風險。建立政府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機制,對2025年簽訂的政府合同進行全面梳理排查,分類建立管理臺賬,明確合同履行節點和責任人員,合同風險防控覆蓋率超50%。嚴格執行政府合同合法性審核制度,針對合同條款漏洞、履約風險等問題提出法律意見300余條,有效防范化解合同履約風險,保障政府合法權益。
16.深化信用建設,規范信用監管。以政務誠信為前提是夯實糾紛化解的公信力根基。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嚴格履行向社會作出的各項承諾,建立承諾事項臺賬,定期開展履約核查,推動涉政府機構失信被執行人動態清零,維護政府良好信用形象。持續推進信用監管常態化,公示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309件,嚴格落實信用聯合獎懲制度,對守信主體給予激勵支持,對失信主體實施約束懲戒,營造“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良好社會氛圍。
17.積極參與創建,提升示范效應。一是及時傳達區委依法治區辦工作要求,要求全體干部職工提高站位,深刻理解創建法治政府示范區的重大意義,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二是突出重點,積極謀劃創建工作,對區委依法治區辦督查反饋問題及薄弱環節,進一步完善舉措、落實整改,扎實有效推進法治政府示范區創建工作,助力全區成功創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區。
二、2025年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2025年,局黨政主要負責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相關決策部署、市委工作要求,以及區委工作安排,牢固樹立“抓法治就是抓發展、抓法治就是抓穩定、抓法治就是抓民生”的理念,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建設貫穿全局工作全過程,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一是強化政治引領,統籌謀劃法治建設。局黨政主要負責人將法治建設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全年主持召開黨委會專題研究4次,傳達學習上級決策部署,研究解決重大問題。成立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健全“主要負責人總體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科室協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將法治建設納入年度要點和考核體系,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推進。牽頭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明確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和時限,為工作開展提供清晰指引。
二是帶頭尊法學法,提升法治素養能力。局黨政主要負責人以身作則,帶頭將習近平法治思想及核心法律法規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全年涉及我局的行政訴訟案件,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100%,以實際行動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三是狠抓工作落實,推動法治落地見效。局黨政主要負責人聚焦重點任務,牽頭清理規范性文件,推動法律顧問深度參與決策,全年聽取意見140余次。深化“大綜合一體化”執法改革,組織執法培訓4次、案卷評查2次,推行涉企柔性執法。對區委巡察等反饋的51項問題實行銷號管理,整改率100%。
四是強化監督問責,壓實法治工作責任。局黨政主要負責人健全完善法治建設考核評價機制,將法治建設成效納入年度黨建統領高質量發展考核體系。主動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及社會各界監督,高效辦理各類建議提案,積極回應群眾訴求。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工作失職失責行為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形成有力震懾,推動全局干部職工依法履職盡責。
三、2025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維和法治意識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職工法治思維樹得不牢,存在重業務、輕法治傾向,運用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不足,主要表現為主動學法積極性不強、法治與業務融合不夠深入等。主要原因是思想認識不到位,未充分認識到法治建設對業務工作的保障和引領作用;法治培訓針對性、實效性不足,考核激勵機制不夠完善,指標細化程度不高。
(二)行政執法效能和精準度有待增強。基層執法力量不足,部分執法人員身兼數職,導致日常巡查覆蓋面不廣,違法行為早期發現率不高;部分執法人員對法律法規理解和適用不夠準確,自由裁量權行使不夠規范;部門協同執法機制不夠健全,存在多頭執法、執法空白等問題。主要原因是基層執法專業培訓缺失,執法隊伍專業素養有待提升;執法保障不到位,現代化執法裝備匱乏;部門間協同聯動機制不健全,缺乏常態化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機制。
(三)矛盾糾紛化解能力有待加強。征地拆遷、產權登記等歷史遺留問題化解難度較大,部分積案成因復雜,無政策支撐;規劃編制、用地審批等工作中,聽取群眾意見不夠充分,風險評估不夠全面,容易引發新的矛盾糾紛;信訪工作調查不夠細致、辦理不夠及時、部門協同配合不夠緊密。主要原因是不同時期政策銜接不夠順暢,歷史遺留問題化解缺乏有力政策支撐;源頭治理意識不強,風險排查和防范化解不夠及時到位。
四、2026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化法治素養提升,筑牢依法行政根基。持續深化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常態化開展中心組學習和全員法治輪訓,創新“線上+線下”“案例教學+實操指導”模式提升法治實踐能力。完善法治考核激勵機制,細化指標并與季度晾曬掛鉤。聚焦重點領域修訂規范性文件,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強化風險評估與合法性審查,健全制度執行監督督查機制,保障制度剛性執行。
二是深化執法改革賦能,提升執法質量效能。深入推進“大綜合一體化”改革,出臺自然資源執法聯動監管機制,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范行政裁量權,充實基層執法力量。強化科技執法應用,健全部門協同機制,開展聯合執法。嚴格涉企檢查計劃管理,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柔性執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三是優化政務服務供給,厚植法治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政務服務流程,提升“一網通辦”“一窗綜辦”“川渝通辦”實效,擴大幫辦代辦覆蓋面。建立惠企政策精準宣傳和跟蹤問效機制,確保政策紅利釋放。完善企業信用評價與聯合獎懲體系,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從源頭上減少糾紛發生。
四是健全矛盾化解機制,提升社會法治效能。提升行政復議應訴質效,加強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特別是對新征地出現的問題,提前主動介入,保障被征地群眾的合法利益,減少反復信訪和重復訴訟,降低行政成本。健全法治監督檢查機制,自覺接受各方監督,深化政務公開,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創新開展精準普法,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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