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關于印發《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等10個制度的通知
關于印發《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等10個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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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屬事業單位、規劃自然資源所,機關各科室:
為嚴格規范規劃自然資源領域行政執法工作,現將《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等10個制度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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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5年6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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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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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維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和《重慶市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在規劃和自然資源行政執法過程中的記錄工作。本制度所稱的執法全過程記錄是指我單位所有行政執法人員,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等行政行為時,形成行政執法文書(含電子文數據)等文字記錄和拍照、錄音、錄像等音視頻記錄的活動。
??? 第三條 法規督察科負責對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進行指導,各科室負責完成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
??? 第四條 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啟動行政執法的,應當對申請登記、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當場更正申請材料的錯誤、出具書面憑證或回執以及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等予以記錄,申請人通過網絡等方式提出申請的,可以通過截圖、拍照等方式對電子數據進行保留。
??? 第五條 在行政執法決定書作出后30日內,連同執法過程中的其他文字材料和視頻、音頻記錄形成案卷。
??? 第六條 建立立案審批程序,各科室在依職權檢查時、收到舉報件、上級交辦件、其他機關移送案件、依法通過其他途徑發現的案源,應當向相應的責任科室移交,立案,立案審批文書應載明啟動原因、當事人基本情況、承辦人意見、承辦機構意見和行政機關相關負責人意見。
??? 第七條 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在案卷調查筆錄中對執法人員、數量、姓名、執法證編號及有效期、執法人員出示執法證等情況進行文字記錄。
??? 第八條 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開展調查和行政檢查,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記錄:
??? (一)詢問(調查)當事人或者證人的,制作詢問(調查)筆錄等文字記錄;
??? (二)實施現場檢查(勘驗)的,制作現場檢查(勘驗)筆錄等文字記錄;
??? (三)實施抽樣取證的,制作抽樣物品清單等文字記錄;
??? (四)組織聽證的,制作聽證通知書(公告)、聽證筆錄等文字記錄;
??? (五)委托檢驗(檢測、鑒定、評審)的,制作檢驗(檢測、鑒定、評審)委托書;
??? (六)依法制作其他文字記錄。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拒不接受調查、提供證據的,行政執法人員應當進行記錄,同時由行政執法人員、有關見證人員簽字或者蓋章。
??? 第九條 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采取證據保全措施的應當填寫相應文書,記錄以下事項:
??? (一)證據保全的啟動理由;
??? (二)證據保全的具體標的;
??? (三)證據保全的形式,包括先行登記保存證據法定文書、復制、音像、鑒定、勘驗、制作詢問筆錄等。
??? 第十條 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告知當事人陳述、申辯、申請回避、聽證等權利的,并制作權利告知文書進行記錄。當事人進行陳述、申辯的,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對當事人陳述、申辯中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調查、復核,并進行記錄。
??? 第十一條 下列情形,除制作法定文書外,還應當采取視音頻記錄方式(涉及國家秘密等不適宜采取視音頻記錄的除外):
??? (一)易引起行政爭議,后續可能引發行政復議、訴訟、投訴或者上訪的;
??? (二)當事人或者現場其他人員阻礙執法、妨害公務的;
??? (三)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群體性事件的;
??? (四)依法責令停工的;
??? (五)案情重大復雜,需采用視音頻記錄方式保存證據的;
???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對行政執法過程進行視音頻記錄的。
??? 第十二條 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應當重點攝錄以下內容:
??? (一)執法現場環境;
??? (二)重要涉案項目及其主要特征,以及其他可以證明違法行為的證據;
??? (三)當事人、第三人等現場人員的言行舉止;
??? (四)執法人員現場開具、送達法律文書;
??? (五)其他應當記錄的重要內容。
??? 第十三條 對于現場執法活動,開展視音頻記錄時,應當對執法過程進行全程不間斷記錄,自到達現場開展執法活動時開始,至執法活動結束時停止。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過程中,因設備故障、損壞,天氣情況惡劣或者電量、存儲空間不足等客觀原因而中止記錄的,重新開始記錄時應當對中斷原因進行語音說明。確實無法繼續記錄的,應當立即向所屬部門負責人報告,并在事后書面說明情況。
??? 第十四條 依法作出行政執法決定,需要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制作行政執法決定文書,并由相關負責人簽署審批意見。經集體討論的,應當記錄集體討論情況;經法制審核的,應當制作法制審核意見文書或者在內部審批件上載明審核意見;組織專家論證的,應當制作專家論證會議記錄或者專家意見書。
??? 第十五條 行政執法決定文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 (二)案件基本情況和證據材料等;
??? (三)法定從重、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情形;
??? (四)法律依據(含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和決定采取的行政措施、履行期限、方式;
??? (五)法律救濟途徑和期限;
??? (六)其他依法記錄的內容。
??? 第十六條 送達行政執法文書,按照下列規定進行記錄:
??? (一)直接送達的,制作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簽收。
??? (二)留置送達的,在送達回證上注明情況,并可以根據依法采取的留置送達的具體情形,以拍照、錄像、錄音等相應方式予以記錄。
??? (三)郵寄送達的,留存付郵憑證和回執;被郵政企業退回的,記錄具體情況。
??? (四)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行政執法決定文書除外)的,采取電話錄音、短信、截屏、截圖、屏幕錄像等適當方式予以記錄;通過傳真方式送達的,還應當在傳真件上注明傳真時間和受送達人的傳真號碼。
??? (五)委托送達的,在送達回證上注明情況。
??? (六)公告送達的,記錄公告送達的原因、方式和過程,留存書面公告,并采取截屏、截圖、拍照、錄像等適當方式予以記錄。
??? 第十七條 作出行政執法決定后,應當對當事人履行該決定的情況進行檢查,并制作檢查記錄對當事人履行情況進行文字記錄。依法應當責令改正的,應當按期對改正情況進行核查并進行文字記錄。有必要的,可進行視音頻記錄;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執法決定,應依法予以催告的,并記錄相關情況或者制作催告書。
??? 第十八條 當事人不履行行政執法決定,需要依法強制執行的,應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制作行政強制執行申請書等文字記錄。
第十九條 本規定從印發之日起施行。
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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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區委、區政府關于依法治區的要求,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執法,有效維護國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將我單位的行政執法活動納入法制化、科學化、規范化軌道,現將有關行政執法規范制度公示如下,廣泛接受政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一、行政執法基本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規劃和自然資源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行政執法主要職責
重慶市萬州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統一行使規劃和自然資源領域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能。
(一)對規劃自然資源領域的審批、登記和備案等行政許可事項進行執法監督。
(二)對違反規劃自然資源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和處罰。
(三)對涉及規劃自然資源行政執法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
(四)對規劃自然資源行政執法進程中的申訴、復核等程序進行處理。
三、行政執法公示工作要求
為堅持行政執法信息公開,提高行政執法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行政執法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切實做到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單位行政執法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公示原則。應當遵循“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合法、及時、準確、全面地公開行政執法信息。
(二)公示內容。行政執法公示內容主要包括執法主體、執法依據、執法權限、執法程序、執法結果等,分事前、事中、事后三個環節予以公示。
事前公開的內容包括:行政執法主體、人員、職責、權限、依據、程序、監督方式、救濟渠道等信息。
事中公開的內容包括:行政執法人員在進行監督檢查、調查取證、告知送達等執法活動時,應當佩戴或者出示執法證件,出具執法文書,告知行政相對人執法事由、執法依據、權利義務等內容,并做好說明解釋工作。
事后公開的內容包括:行政執法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檢查決定(結果),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應當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三)公示載體。按照“誰執法、誰公開”的原則,以信用中國(重慶)平臺和萬州區人民政府網為公開主要載體,以規范性文件、新聞媒體等為補充,不斷拓展公開渠道方式,全面、準確、及時公開有關行政執法信息。
(四)監督檢查。加強對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推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將監督檢查情況納入依法行政考核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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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案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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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行政執法案卷管理,保障依法行政,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立卷制度
??? 1.本制度所稱行政執法案卷是指在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執法過程中形成的與案件有關的按照一定順序匯集成卷的案件材料。
2.行政處罰、移送其他部門案卷由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科室案件承辦人負責立卷。
3.執法人員應當從辦理案件之日起收集、整理與案件有關的各種文書、證據等文件材料,并在案件辦結之后及時立卷。
??? 4.案卷材料應當由專門機構或者人員審核,如發現存在缺失、重復、雜亂等問題,應當退回執法人員及時補充、整理。
??? 5.行政執法案卷管理工作應當遵循及時立卷、規范整理、定期歸檔、集中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則。
??? 二、檔案借閱制度
??? 1.各科室應當設置行政執法案卷檔案專柜,并由專門人員進行管理。
??? 2.借閱案卷檔案實行登記審批制,須統一填寫《查借閱案卷檔案審批表》。查閱案卷檔案不得拆卷或者在案卷上涂改、勾劃、圈點、污損。
??? 3.其他相關部門因工作需要要求查閱案卷檔案時,應當出具正式查閱函件及查詢人員有效證件,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查閱。查閱中如需摘抄或者復印所查閱的內容,應當寫明復印用途,并經相關負責人批準。
??? 4.查借閱案卷檔案一般限在檔案閱覽室。案卷原件不得借出給外單位或者個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借出時,須經相關領導批準,履行登記手續后方可借出。借出檔案應于一周內歸還,不能按期歸還者應向檔案管理科室說明原因。借閱檔案不準再轉借。
??? 5.閱檔人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保證檔案的安全,不得向他人泄露檔案內容。
??? 三、歸檔制度
??? 1.已經辦結的行政執法案件,案件承辦人應自行政處罰執行完畢后及時歸檔。
??? 2.適用一般程序的行政處罰案件檔案原則上實行“一案一卷”;同一案件文件材料較多時,可以適當分成若干分卷。
??? 3.適用簡易程序的行政處罰案件檔案可以按照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順序合并組卷,但每卷不得超過20個案件。
??? 4.行政處罰案件檔案應當依次由案卷封面、卷內文件目錄、卷內文件材料、備考表、封底等五個部分組成。多案合并組卷的,使用同一卷內文件目錄和備考表。
??? 5.正在辦理中的行政執法案件,案件材料由案件承辦人保管;已歸檔行政處罰案卷由檔案室負責保管。
??? 6.檔案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時,交接雙方應當對行政處罰案件檔案逐卷逐件進行清點,編制移交目錄,嚴格履行移交手續。
??? 四、銷毀制度
??? 1.行政處罰案件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定期、永久兩種。
定期為30年。適用簡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行政執法案卷檔案保管期限為30年。
符合下列條件的執法案卷保存期限為永久:
??? (1)屬于規劃和自然資源領域重大案件或者在轄區范圍內有重大影響的;
??? (2)舉行行政處罰聽證的;
??? (3)當事人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機關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
??? 2.局機關應當成立檔案鑒定小組,對超過保管期限的行政處罰案件檔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鑒定,確定其是否具有繼續保存價值;對沒有繼續保存價值的,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銷毀。
??? 3.銷毀行政處罰案件檔案,應當制作銷毀清冊,并由執行人和監銷人簽名或者蓋章。
??? 五、法律責任
??? 違反本制度案卷管理規定造成后果的,按照《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相關規定對有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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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法音像記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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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音像記錄工作,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行政執法音像記錄,是指在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等執法活動中,通過執法音像記錄設備對執法過程進行錄音、錄像、拍照,收集、固定、保存證據,實現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查詢的記錄方式。
第三條 行政執法音像記錄應遵循同步攝錄、集中管理、規范歸檔、嚴格保密的原則,確保視聽資料的全面、客觀、合法、有效。
第四條 在實施以下執法管理活動時應當進行音像記錄:
(一)現場處理違法行為或進行檢查;
(二)實施簡易程序行政處罰;
(三)實施證據先行登記保存;
(四)實施查封、扣押物品等行政強制措施;
(五)詢問當事人和證人;
(六)舉行聽證;
(七)直接送達、留置送達文書;
(八)以排除妨礙、恢復原狀等方式實施行政強制執行;
(九)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配合執法的;
(十)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實施重大行政執法行動或者緊急行動;
(十一)其他執法人員認為應當進行音像記錄的行政執法活動。
第五條 執法人員開展執法音像記錄時,應當對執法過程進行全程不間斷記錄,自實施執法行為時開始,至執法行為結束時停止。
非因技術原因不得中止錄制或斷續錄制,因設備故障、損壞,天氣情況惡劣或者電量、存儲空間不足,檢查場所變化等客觀原因而中止記錄的,重新開始記錄時應當對中斷原因進行語音說明。確實無法繼續記錄的,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并在事后書面說明情況。
第六條 執法音像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執法人員信息;
(二)執法行為的時間、地點;
(三)執法事項;
(四)行政相對人信息,執法現場信息;
(五)與執法過程和目的有關的信息;
(六)執法文書送達信息;
(七)執法人員認為需要記錄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 執法音像記錄制作完成后,應當移交本單位保管員,統一存儲在指定存儲設備集中保管。
執法音像記錄應備份管理,備份件存儲在其他存儲設備。
第八條 作為案件證據使用的執法音像記錄,應當制作書面說明材料,寫明記錄人、記錄時間、記錄地點、執法事項、執法相對人等信息。執法音像記錄和文字說明材料一并附卷保管。
第十一條 作為案件證據使用的執法音像記錄的保存期限與案卷保存期限相同,其他執法音像記錄長期保存。
第十二條 因工作需要查閱執法音像記錄,應當經相關負責人同意,并由保管員對查閱人、查閱事由、查閱時間等情況進行登記。
第十四條 未經相關負責人同意,不得擅自對外復制、傳播執法音像記錄。
第十五條 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執法音像記錄,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規定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進行執法音像記錄,造成涉法信訪、投訴案件工作被動的;
(二)因不規范使用執法音像記錄設備,引發網絡、媒體負面報道的;
(三)違反規定泄露執法音像記錄內容,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對執法音像記錄進行刪減、修改、毀損,弄虛作假的;
(五)因保管不當致使執法音像記錄缺失,造成不良工作影響的;
(六)其他違反執法音像記錄管理要求,應予追究的。
第十七條 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執行。
數字化記錄信息歸檔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規范數字化記錄信息的歸檔及管理工作,保障歸檔的數字化記錄信息安全有效地利用,根據《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檔案目錄數據庫標準》、《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檔案立卷歸檔規范》、《電子文件歸檔與管理規范》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數字化記錄信息指在履行行政執法職能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參考利用價值并以數碼形式記錄于硬盤、光盤等載體,依賴計算機系統閱讀、處理并可以在通信網絡上傳輸的文件。尤其重視執法記錄儀及攝像機的使用和影像的保存。
第三條 歸檔的數字化記錄信息的類型主要包括:文本文件、圖像文件、圖形文件、影像文件、聲音文件、超媒體鏈接文件等。?????????????????????????????????????????????????????????????????????????????????????????????????????????????????????????
第四條 數字化記錄信息的歸檔采用物理歸檔方式,即把計算機及其網絡中的數字化記錄信息集中傳輸至可脫機保存的載體上。專用軟件產生的數字化記錄信息應轉換為通用型電子文件。歸檔的電子文件必須將具有永久和長期保存價值的電子文件,制成紙質文件,同時與原電子文件的存儲載體一同歸檔,并使兩者建立互聯。
第五條 電子文件一旦定稿后,要即時將電子文件集中保存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子存儲器中。
第六條 歸檔電子文件的存儲,其載體應保存一式二套,其中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閱使用。對于加密電子文件,則應在解密后再制作拷貝。
第七條 歸檔數字化記錄信息的封存載體不得外借,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復制電子文件。利用時只能使用拷貝件,并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第八條 歸檔數字化記錄信息的鑒定銷毀,需經相關負責人批準,編制銷毀清冊并永久保留。
第九條 電子文件要經過嚴格檢測,經過殺毒處理才能歸檔保存。
第十條 用于檔案管理的電腦不能上網,并要建立防火墻,一般情況下不能使用磁盤,以免感染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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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信息調閱監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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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有效地管理、規范、監督行政執法記錄信息調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制定本制度。
??? 第二條 行政執法過程記錄信息制作人應當按照本制度做好行政執法過程記錄信息的管理工作。
??? 第三條 單位內部應當逐步采用計算機網絡工程和自動化查詢技術,以建立科學、準確、快捷的行政執法過程記錄信息查詢系統。
??? 第四條 借閱行政執法過程記錄信息,一般以借閱本科室執法工作形成的信息為主。借閱非本科室的檔案,須經該科室領導或者分管檔案工作領導批準。
??? 第五條 借閱行政執法過程記錄信息一般限在檔案室內。如需借出則借閱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天。到期不能歸還的要及時說明原因,經允許后方可延期歸還。
??? 第六條 如需提供復印(制)件,必須由申請相關負責人同意并簽字后方可辦理。重要檔案的復印(制)需經主要負責人或者分管檔案工作領導批準。
第七條 行政執法檔案未經批準不得對外提供。本局行政執法人員因工作需要調閱行政執法檔案,可直接調閱,不得帶離檔案室。需復制或拷貝檔案資料的,報行政執法檔案的承辦科室分管負責人批準。
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規范性文件對行政執法檔案調閱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 各級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批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紀檢監察機關,持有有關公函,并出示查詢人員有效證件后,可以進行查閱、復印。
第九條 律師事務所代理訴訟活動,查詢人員出示法院立案證明和律師證件后,可以進行查詢;外單位申請調閱的,須持單位介紹信,并由我單位檔案工作負責人批準。
第十條 申請人或其代理律師申請查閱行政處罰決定書等結論性文件的,憑單位介紹信及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查閱。可以摘抄或復印處罰決定書等結論性文件。
代理律師應提供委托書、授權書、律師執業證。
第十一條 申請人申請查閱進入行政訴訟復議程序后的行政處罰案件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材料的,按《行政訴訟法》和《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申請人查閱、復制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而未歸檔的案件檔案,應視情況分別處理。
申請人或其代理律師申請查閱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由行政執法檔案承辦科室參照本規定第十條辦理。
? ?第十三條 外地有關部門來函索要行政執法檔案法律文書或其他證明材料,根據相關要求,由行政執法檔案承辦科室按規定復制寄送,或科室通知該單位派人閱檔。
第十四條 借閱時,信息記錄檔案管理人員應當填寫《區規劃自然資源局檔案借閱審簽表》。對歸還的行政執法過程記錄信息進行嚴格檢查和清點,并在《區規劃自然資源局檔案借閱審簽表》中注明歸還日期、歸還的記錄信息情況等。
第十五條 借閱人員必須負責維護行政執法過程記錄信息的完整、安全與清潔,不得將材料擅自轉借、復制、拆散、污損、涂改和加注標記。借閱人員必須確保檔案安全,不遺失、不擅自帶出單位。對借閱中違反本規定,造成材料遺失、損壞、泄密的,管理人員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并追查責任。
??? 第十六條 借閱人員要認真貫徹《檔案法》,嚴格執行保密政策、制度,確保相關信息絕對安全。
??? 第十七條 管理人員應忠于職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持高度的保密意識和良好職業道德。不允許擅自提供、抄錄、公布相關材料內容。
???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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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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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規劃和自然資源執法監察行為,加強執法監督,提高規劃自然資源違法案件查處工作水平,根據《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征求意見稿)》、《萬州區關于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案件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度的意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錯案,是指行政執法人員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案件處理錯誤,給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或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案件。
第三條 依法界定錯案的范圍。1.在行政執法例行或專項執法監督中發現的錯誤案件;2.行政復議決定予以撤銷或者變更的行政執法案件;3.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撤銷、部分撤銷、變更或者責令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執法案件;4.給予行政賠償的案件;5.經上級行政執法機關調查認定存在錯誤的案件;6.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受理行政相對人投訴、舉報,經調查認定存在錯誤的案件。
第四條 規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因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變更或者撤銷的,應當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一)沒有法定的行政處罰依據;
(二)擅自改變行政處罰的種類和幅度;
(三)違反法定的行政處罰程序;
(四)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五)其他情形。
第五條 在查處規劃自然資源違法案件中,偽造、銷毀、藏匿證據,更改案卷材料,或者提供虛假事實,造成錯案的,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六條 在查處規劃自然資源違法案件中,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案件調查、審核工作出現重大疏漏,造成錯案的,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其他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七條 在查處規劃自然資源違法案件中,違反保密規定,向案件當事人通風報信,致使案件事實認定錯誤,造成錯案的,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八條 各級負責人違法批辦與案件有關的事項,或者越權干預案件的調查、處理,造成錯案的,應當追究其責任。
第九條 對案件定性或者處理表示并保留不同意見的監督檢查人員不承擔錯案責任。
第十條 追究錯案責任人的責任應當堅持有錯必究、責罰相當、教育與懲戒相結合的原則。
對錯案責任人,應根據其過錯情節及造成危害的程度,采取通報批評、責令向當事人賠禮道歉、責令依法承擔全部或者部分對當事人的賠償費用、暫停執法工作或者收回執法證件等處理措施。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 應當給予錯案責任人行政處分的,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 及時發現錯誤并主動糾正且未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追究錯案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 錯案責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或加重追究責任:
(一)有受賄、索賄等徇私舞弊情節的;
(二)對控告、檢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打擊報復的;
(三)干擾或阻礙錯案追究工作的;
(四)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本制度所列過錯行為的;
(五)其他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追究責任的情形。
第十三條 上級規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有權對錯案責任追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責令追究錯案責任人的錯案責任;可以直接或者參與錯案的調查,提出建議或者處理意見。必要時,可以對錯案追究情況予以通報批評。
崗位執法責任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共重慶市萬州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機構職責編制事項的通知》〔萬州委編〕,《關于落實執法職責及人員的通知》(萬州規資發〔2024〕272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總體原則
落實深化規劃和自然資源領域行政執法改革精神,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職能和執法資源,根據“誰審批、誰監管、誰執法”原則,落實屬事監管責任,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執法工作由局法規督察科統籌協調,各業務科室具體承辦與其業務相對應的執法事項,加強業務工作同執法工作協調暢通,切實提高執法效率,
第三條? 職責劃分
(一)法規督察科
??? 承擔規劃和自然資源行政執法的統籌協調、監督審核等職能。開展自然資源綜合監管及督察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相關制度,協調專項執法、跨區域執法等工作。
(二)耕保修復科
承擔土地等自然資源(礦產資源除外)方面的執法職能,組織開展復耕驗收工作。對違法占地類、破壞農用地類、非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或者挖塘養魚、拒不履行土地復墾義務等違法行為開展執法工作。開展土地整理領域安全執法工作。
(三)用途管制科
承擔用途管制等方面的執法職能,組織開展征收土地限期交地等工作。對臨時使用土地期滿拒不歸還土地的違法行為開展執法工作。
(四)權益利用科
承擔土地開發利用等方面的執法職能。對違法轉讓土地或者土地使用權、閑置土地、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當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等違法行為開展執法工作。
(五)礦產管理科
承擔礦產資源、古生物化石等方面的執法職能。對違法勘查礦產類、違法開采礦產類、違法轉讓(礦產資源、探礦權、采礦權)類以及違法發掘、收藏古生物化石類等違法行為開展執法工作。開展礦產領域安全執法工作。
(六)規劃管理科
開展建設工程規劃跟蹤管理方面的工作。
(七)測繪地信科
承擔測繪地理信息等方面的執法職能。對測繪基準類、測繪資質資格類、測繪質量類、測繪成果類、測量標志類、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測繪類、地圖管理類等違法行為開展執法工作。
(八)城鎮規劃科
承擔規劃資質管理、國家有關標準編制城鄉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編制等方面的執法職能。對違反資質管理規定承攬城鄉規劃編制工作、違反國家標準和規范的強制性規定編制城鄉規劃等違法行為開展執法工作。
(九)地質勘查科
承擔地質災害防治等方面的執法職能。對違反資質管理規定承攬地質災害相關業務、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從事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活動、在地質災害治理相關活動中弄虛作假或者降低工程質量、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不予治理、未按照規定對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建設工程進行地質災害危險項評估、配套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侵占損壞或者擅自移動地質環境監測設施等違法行為開展執法工作。開展地災防治施工領域安全執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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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法人員和法制審核人員崗前培訓和
崗位培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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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規范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能力,保障和促進依法行政,規范規劃和自然資源執法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行政執法人員,是指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統一行使規劃和自然資源領域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能工作的工作人員。
第三條 實行行政執法人員和法制審核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新進行政執法人員和法制審核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領取行政執法證件后,方可持證上崗。??????????????????????????????????????????????????????????????????????????????????????????????????????????????????????????????????????????????????????????
第四條 行政執法人員和法制審核人員崗位培訓內容。
(一)法學基礎知識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
(二)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依法行政的決定》;
(三)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
(四)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等公共法律知識;
(五)執法人員和法制審核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及職業技能的基本常識;
(六)必須具備的其他有關知識。
第五條 對新近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必須及時組織學習。
第六條 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采用集中培訓和日常培訓相結合,采取視頻培訓、以會代訓、集中授課、網絡在線、遠程教育、讀書活動等多種方式強化執法人員培訓。
第七條 鼓勵行政執法人員和法制審核人員參加與專業對口的各種形式的學習,提倡自學,在工作中努力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實踐中不斷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法律意識和辦案能力。
行政執法人員考核制度
第一條 為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根據《重慶市公務員考核實施辦法(試行)》和行政執法責任制及相關的政策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核對象。行使規劃和自然資源領域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能工作的工作人員?
第三條 考核原則
(一)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
(二)領導與群眾、平時與定期、定性與定量相結合;
(三)按規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第四條 考核內容。以職工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堅持崗位上定責、工作上定量、成效上定性,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一)德:指思想政治素質及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的表現。主要從思想表現、工作作風、道德品質、群眾觀念四個方面進行考核。
(二)能:指履行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主要包括從事所在崗位專業技術工作的獨立工作能力、組織指導能力及開拓創新能力,以及相關知識和學術水平提高的情況等。主要從履行崗位職責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創新能力三個方面進行考核。
(三)勤:指責任心、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出勤率和勤奮敬業等方面的表現。主要包括從事本崗位工作的自覺性、主動性、工作態度及遵守勞動紀律情況,主要從工作態度和勤奮敬業情況進行考核。
(四)績:即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主要包括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等。主要從完成主要工作任務情況、工作質量、業績效果三個方面進行考核。
(五)廉:指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主要從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兩個方面進行考核。
第五條 考核具體內容。分為共性內容、崗位內容和領導交辦工作三個方面。
(一)共性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個人品德、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業務知識、管理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出勤情況、工作態度和敬業精神,廉潔自律情況四個部分。
(二)崗位內容包括:工作數量、工作質量、工作實績三個部分。
(三)領導交辦工作包括:交辦工作完成的時效性,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益等。
第六條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不確定等次五個等次。
第七條 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時考核隨時進行,由被考核人根據工作任務定期記實,年度考核在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進行。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
第八條 考核的結果作為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第九條 新錄用的職工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只寫評語,考核情況作為轉正任職、定級的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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