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人民警察培訓學校2025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重慶市萬州人民警察培訓學校于1984年7月經四川省萬縣地區行政公署(萬署函【1984】38號)正式成立。其主要職責有:新招錄民警入警培訓;軍隊轉業干部進高校專項培訓;民警警銜晉升培訓;在職民警現場執法行為能力訓練、輔警培訓;日常警務勤務培訓;維穩處突和備勤巡邏。
(二)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無納入本單位2025年度預算編制的二級預算單位。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788.5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788.5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4年減少8.2萬元,主要是區級行政及參公單位公用經費按規范后標準納入2025年部門預算編制及在職人數減少2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減少8.2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788.5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788.59萬元,教育支出預算600.4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95.2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42.4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50.44萬元。支出預算較2024年減少8.2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8.2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0萬元。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88.5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88.59萬元,比2024年減少8.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88.59萬元,比2024年減少8.2萬元,主要原因是區級行政及參公單位公用經費按規范后標準納入2025年部門預算編制及在職人數減少2人,主要用于保障重慶市萬州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等,保障單位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非稅成本未納入年初項目預算。
重慶市萬州人民警察培訓學校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1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計劃;公務接待費2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單位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單位厲行節約,嚴格控制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成本;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公務用車購置支出計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21.82萬元,比上年增加41.61萬元,主要原因是區級行政及參公單位公用經費按規范后標準納入2025年部門預算編制。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本單位2025年非稅成本未納入年初項目預算,故無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楊梅?????????聯系方式:023-6485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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