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對部分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實施處罰的裁量指導意見
為規范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權,確保執法公平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結合執法實踐,制定本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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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一般適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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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指導意見適用于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尚不夠刑事處罰且依法應當予以治安管理處罰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本指導意見中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名稱,依據《公安部關于印發<違反公安行政管理行為的名稱及其適用意見>的通知》(公通字〔2015〕35號)確定。
二、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根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性,作出過罰相當的處罰決定。
三、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應當寬嚴相濟,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確保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四、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應當全面、客觀把握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治安形勢變化,以有效發揮治安管理處罰對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作用。但是,對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作出的治安管理處罰應當基本均衡。
五、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時,應當根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基本事實和本指導意見規定的“情節較輕”“情節較重”“情節嚴重”的具體適用情形,先確定依法適用的處罰幅度,再綜合考慮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對象、后果、數額、次數、行為人主觀惡意程度,以及從重、從輕、減輕等法定裁量情節,作出具體的處罰決定。
六、違反治安管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重”“情節嚴重”:
(一)一年內因同種違法行為被治安管理處罰后又實施的;
(二)刑罰執行完畢六個月內,或者在緩刑、假釋期間,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
(三)組織、領導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或者在共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中起主要作用的;
(四)被侵害人為精神病人、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婦的;
(五)在突發事件和重大活動期間、突發事件和重大活動發生地、舉行地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
(六)達到刑事追訴標準,但因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判決免除刑事處罰的。
????七、違反治安管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危害較小,且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查處的;
(二)在共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
八、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既具有“情節較重”或者“情節嚴重”情節,又具有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情節的,一般決定適用“減輕處罰”。
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具有兩個以上“情節較重”或者“情節嚴重”情節,且無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等法定裁量情節,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可以并處”罰款的,一般決定適用并處罰款。
十、對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具有從輕處罰情節,且無其他法定裁量情節的,依法決定適用警告;具有減輕處罰情節,且無其他法定裁量情節的,依法決定適用警告或者不予處罰。
十一、對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行為人系初次違反治安管理且社會危害性不大,同時又無其他法定裁量情節的,一般決定適用五百元以下罰款;對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同時具有從輕處罰情節或者同時系初次違反治安管理,未造成危害后果和社會影響且無其他法定裁量情節的,一般決定適用五百元以下罰款。
十二、本指導意見沒有規定的,依照《公安部關于實施公安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的指導意見》(公通字〔2016〕17號)的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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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具體行為的裁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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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擾亂單位秩序
????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第1款第1項、第2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重”:
(一)以暴力、威脅等方法擾亂單位、公共場所秩序的;
(二)擾亂單位、公共場所秩序,經執法人員勸阻拒不離開的;
(三)造成交通擁堵、人員受傷、財物損失等危害后果或者較大社會影響的;
(四)積極參與聚眾擾亂單位、公共場所秩序的;
(五)持械擾亂單位、公共場所秩序的;
(六)其他情節較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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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妨礙交通工具正常行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第1款第3項、第4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重”:
(一)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無理取鬧,嚴重影響公共交通工具運行秩序的;
(二)在非停靠站點強行下車,或者拉扯駕駛員、乘務員,致使公共交通工具減速或者停行的;
(三)造成交通擁堵、人員受傷、財物損失等危害后果或者較大社會影響的;
????(四)積極參與聚眾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五)積極參與聚眾實施妨礙交通工具正常行駛行為的;
(六)其他情節較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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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破壞選舉秩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第l款第5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重”:
(一)使用暴力、威脅等方法干擾他人選舉的;
(二)采取撕毀他人選票、毀壞票箱或者破壞其他選舉設備等行為干擾選舉秩序的;
(三)偽造選舉文件的;
(四)積極參與聚眾破壞選舉秩序的;
(五)其他情節較重的情形。
四、強行進入大型活動場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4條第1款第l項)有下列行為之一,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強行進入場內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采取暴力、威脅等方法強行進入活動場內的;
(二)造成人員受傷、財物損失、秩序混亂等危害后果或者較大社會影響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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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違規在大型活動場內燃放物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4條第1款第2項)有下列行為之一,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規定,在場內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不聽現場安保人員或者工作人員制止的;
(二)造成人員受傷、財物損失、秩序混亂等危害后果或者較大社會影響的;
(三)嚴重影響活動正常進行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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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大型活動場內展示侮辱性物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4條第1款第3項)有下列行為之一,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展示侮辱性標語、條幅等物品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不聽現場安保人員或者工作人員制止的;
(二)在大型文化、體育等活動中展示侮辱國家、民族尊嚴的標語、條幅、畫像、服裝等物品的;
(三)造成人員受傷、財物損失、秩序混亂等危害后果或者較大社會影響的;
(四)引發運動員、觀眾及場內其他人員沖突的;
(五)嚴重影響活動正常進行的;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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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圍攻大型活動工作人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4條第1款第4項)有下列行為之一,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四)圍攻裁判員、運動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不聽現場安保人員或者工作人員制止的;
(二)造成人員受傷、財物損失、秩序混亂等危害后果或者較大社會影響的;
(三)引發運動員、觀眾及場內其他人員沖突的;
(四)嚴重影響活動正常進行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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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向大型活動場內投擲雜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4條第1款第5項)有下列行為之一,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五)向場內投擲雜物,不聽制止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造成人員受傷、財物損失、秩序混亂等危害后果或者較大社會影響的;
(二)引發運動員、觀眾及場內其他人員沖突的;
(三)嚴重影響活動正常進行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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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擾亂大型活動秩序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4條第1款第6項)有下列行為之一,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六)擾亂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其他行為。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不聽現場安保人員或者工作人員制止的;
(二)造成人員受傷、財物損失、秩序混亂等危害后果或者較大社會影響的;
(三)引發運動員、觀眾及場內其他人員之間沖突的;
(四)嚴重影響活動正常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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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
????投放虛假危險物質
????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影響范圍較小,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雖然造成輕微危害后果,但能及時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響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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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尋釁滋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6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重”:
(一)糾集多人或者多次參加尋釁滋事的;
(二)持械尋釁滋事的;
(三)造成人員受傷、公共場所秩序混亂,或者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
(四)追逐、攔截他人并有侮辱性語言、挑逗性動作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
(五)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其他交通工具,或者持械追逐、攔截他人的;
(六)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價值達到有關司法解釋認定構成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情節嚴重”標準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七)在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上實施尋釁滋事行為,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
(八)利用信息網絡教唆、煽動實施擾亂公共秩序違法活動的;
(九)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的;
(十)一次實施兩種以上尋釁滋事行為的;
(十一)其他情節較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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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從事邪教、會道門活動
?????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危害社會
?????冒用宗教、氣功名義危害社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7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他人從事邪教、會道門活動或者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氣功名義進行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活動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危害后果較輕,并及時改正的;
(二)違法活動涉及數量或者數額未達到有關司法解釋認定構成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較輕”標準百分之十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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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故意干擾無線電業務正常進行
??????拒不消除對無線電臺(站)的有害干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8條)違反國家規定,故意干擾無線電業務正常進行的,或者對正常運行的無線電臺(站)產生有害干擾,經有關主管部門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造成較重危害后果或者較大社會影響的;
(二)對事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國計民生的無線電業務、無線電臺(站)進行干擾的;
(三)長時間故意干擾無線電業務正常進行,或者對正常運行的無線電臺(站)產生有害干擾的;
(四)違法所得達到有關司法解釋認定構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標準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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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9條第l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違反國家規定,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造成危害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重”:
(一)造成被侵入系統單位的商業秘密、公民個人信息泄露、數據丟失等較大危害的;
(二)侵入國家機關、涉密單位、防范恐怖襲擊重點目標單位或者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造成危害的;
(三)其他情節較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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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非法改變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9條第2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二)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重”:
(一)違法所得或者造成經濟損失達到有關司法解釋認定構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后果嚴重”標準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主要軟件或者硬件功能不能恢復的;
(三)雖未達到前兩項規定之一的情形,但多次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的;
(四)其他情節較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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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非法改變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和應用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9條第3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重”:
(一)對五臺以上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
(二)違法所得或者造成經濟損失達到有關司法解釋認定構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后果嚴重”標準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雖未達到前兩項規定之一的情形,但多次對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
(四)其他情節較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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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破壞性程序影響運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9條第4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四)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重”:
(一)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造成五臺以上計算機信息系統受感染的;
(二)違法所得或者造成經濟損失達到有關司法解釋認定構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后果嚴重”標準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雖未達到前兩項規定之一的情形,但多次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的;
(四)其他情節較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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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非法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危險物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0條)違反國家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違反國家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攜帶危險物質數量較少或者未達到有關刑事立案追訴標準百分之十的;
(二)違反國家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危險物質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未達到有關刑事立案追訴標準百分之十的;
(三)違反國家規定,處置危險物質數量未達到有關司法解釋認定構成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的“嚴重污染環境”標準百分之十的;
(四)違反國家規定,處置危險物質違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財產損失未達到有關司法解釋認定構成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的“嚴重污染環境”標準百分之十的;
(五)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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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2條第1款)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非法攜帶彈藥,經告知,主動交出的;
(二)以收藏、留念、贈送為目的,攜帶屬于管制刀具的各類武術刀、工藝刀、禮品刀,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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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盜竊、損毀、擅自移動鐵路設施、設備、機車車輛配件、安全標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5條第1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盜竊、損毀或者擅自移動鐵路設施、設備、機車車輛配件或者安全標志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盜竊、損毀設施、設備的價值較小,且不足以造成危害后果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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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在鐵路線上放置障礙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5條第2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在鐵路線路上放置障礙物,或者故意向列車投擲物品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在火車到來前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危害后果沒有發生的;
(二)不足以對行車安全和旅客人身安全造成影響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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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故意向列車投擲物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5條第2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在鐵路線路上放置障礙物,或者故意向列車投擲物品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不足以對行車安全和旅客人身安全造成影響的;
????(二)未造成機車車輛損壞、旅客人身傷害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
二十三、在鐵路沿線非法挖掘坑穴、采石取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5條第3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在鐵路線路、橋梁、涵洞處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理解與適用】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不足以影響鐵路路基穩定或者危害鐵路橋梁、涵洞安全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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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在鐵路線路上私設道口、平交過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5條第4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四)在鐵路線路上私設道口或者平交過道的。
????【理解與適用】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不足以對行車安全造成影響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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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擅自安裝、使用電網
????????安裝、使用電網不符合安全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7條第1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未經批準,安裝、使用電網的,或者安裝、使用電網不符合安全規定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在人畜活動較多的區域或者存儲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附近安裝、使用電網的;
(二)造成人員受傷或者財物損失等危害后果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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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道路施工不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7條第2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對溝井坎穴不設覆蓋物、防圍和警示標志的,或者故意損毀、移動覆蓋物、防圍和警示標志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造成人員受傷或者財物損失等危害后果的;
(二)多次實施,或者對多個溝井坎穴不設覆蓋物、防圍和警示標志;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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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故意損毀、移動道路施工安全防護設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7條第2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對溝井坎穴不設覆蓋物、防圍和警示標志的,或者故意損毀、移動覆蓋物、防圍和警示標志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造成人員受傷或者財物損失等危害后果的;
(二)損毀、移動多個設施、標志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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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盜竊、損毀路面公共設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7條第3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盜竊、損毀路面井蓋、照明等公共設施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造成人員受傷或者財物損失等危害后果的;
(二)盜竊、損毀多個設施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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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違規舉辦大型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8條)舉辦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違反有關規定,有發生安全事故危險的,責令停止活動,立即疏散;對組織者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存在安全隱患,經公安機關指出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二)發現安全隱患后,主動停止活動、積極組織疏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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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組織、脅迫、誘騙進行恐怖、殘忍表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0條第1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組織、脅迫、誘騙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未使用暴力方法,且對他人身心健康影響較小的,但將相關表演視頻在信息網絡上散布的除外;
(二)經被侵害人要求或者他人勸阻及時停止,且后果輕微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
三十一、強迫勞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0條第2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經被侵害人要求或者他人勸阻及時停止,且后果輕微的;
(二)強迫他人勞動系以勞務抵償合法債務,且勞動強度較低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
三十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0條第3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理解與適用】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未使用毆打、捆綁、侮辱等惡劣手段,且未造成人身傷害或者其他較重危害后果,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屬于“情節較輕”。
?
三十三、非法侵入住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0條第3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因債務糾紛、鄰里糾紛侵入他人住宅,經勸阻及時退出,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自行退出,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
三十四、非法搜查身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0條第3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經被侵害人要求或者他人勸阻及時停止,且未造成人身傷害或者其他危害后果的;
(二)未使用暴力或者未以暴力相威脅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
三十五、威脅人身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第1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重”:
(一)給他人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造成較大影響的;
(二)經勸阻仍不停止的;
(三)針對多人實施的;
(四)采取多種方式和手段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五)其他情節較重的情形。
?
三十六、侮辱
????????誹謗
????????誣告陷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第2項、第3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重”:
(一)使用惡劣手段、方式的;
(二)給他人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譽造成較大影響的;
(三)經勸阻仍不停止的;
(四)利用信息網絡公然侮辱、誹謗、誣告陷害他人的;
(五)針對多人實施的;
(六)其他情節較重的情形。
?
三十七、威脅、侮辱、毆打、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第4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重”:
(一)使用惡劣手段、方式的;
(二)給他人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譽造成較大影響的;
(三)造成人身傷害的;
(四)針對多人實施的;
(五)其他情節較重的情形。
?
三十八、發送信息干擾正常生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第5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重”:
(一)給他人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譽造成較大影響的;
(二)向多人發送的;
(三)經被侵害人制止仍不停止的;
(四)其他情節較重的情形。
?
三十九、侵犯隱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第6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重”:
(一)給他人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譽造成較大影響的;
(二)利用信息網絡散布他人隱私的;
(三)多次侵犯他人隱私或者侵犯多人隱私的;
(四)其他情節較重的情形。
?
四十、毆打他人
??????故意傷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第1款)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被侵害方有過錯,且傷害后果較輕的;
(二)親友、鄰里或者同事之間因瑣事發生糾紛,雙方均有過錯,且傷害后果較輕的;
(三)已滿十四周歲未成年在校學生初次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悔過態度較好且傷害后果較輕的;
(四)因民間糾紛引發且行為人主動賠償合理費用,傷害后果較輕的;
(五)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
四十一、猥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4條)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嚴重情節”:
(一)在公共場所猥褻他人的;
(二)猥褻多人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
四十二、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4條)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惡劣”:
(一)造成現場秩序混亂等危害后果或者較大社會影響的;
(二)在有多名異性或者未成年人的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的;
(三)經制止拒不改正的;
(四)伴隨挑逗性語言或者動作的;
(五)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
?
四十三、強迫交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6條)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強迫交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未達到有關刑事立案追訴標準百分之十的;
(二)強迫交易數額或者違法所得未達到有關刑事立案追訴標準百分之十的;
(三)強迫他人購買偽劣商品數額或者違法所得未達到有關刑事立案追訴標準百分之十的;
(四)事后主動返還財物或者支付有關費用,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四十四、盜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重”:
(一)盜竊財物價值達到有關司法解釋認定構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標準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盜竊防災、救災、救濟等特定財物的;
(三)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四)采用破壞性手段盜竊的;
(五)組織、控制未成年人、殘疾人、孕婦或者哺乳期婦女盜竊的;
(六)其他情節較重的情形。
?
四十五、詐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重”:
(一)詐騙財物價值達到有關司法解釋認定構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標準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詐騙防災、救災、救濟等特定財物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設局行騙的;
(四)以開展慈善活動名義實施詐騙的;
(五)其他情節較重的情形。
?
四十六、哄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重”:
(一)哄搶防災、救災、救濟、軍用等特定財物的;
(二)在自然災害、交通事故等現場趁機哄搶,不聽勸阻的;
(三)造成人員受傷或者財物損失較大的;
(四)其他情節較重的情形。
?
四十七、搶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重”:
(一)搶奪財物價值達到有關司法解釋認定構成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標準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搶奪防災、救災、救濟等特定財物的;
(三)造成人員受傷或者財物損壞的;
(四)搶奪多人財物的;
(五)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或者其他交通工具實施搶奪的;
(六)其他情節較重的情形。
?
四十八、敲詐勒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盜竊、詐
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重”:
(一)敲詐勒索數額達到有關司法解釋認定構成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標準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
(三)敲詐勒索多人的;
(四)其他情節較重的情形。
?
四十九、故意損毀財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重”:
(一)故意損毀財物價值達到有關刑事立案追訴標準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故意損毀防災、救災、救濟等特定財物的;
(三)故意損毀財物,對被侵害人生產、生活影響較大的;
(四)損毀多人財物的;
(五)其他情節較重的情形。
?
五十、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第1款第1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不聽執法人員勸阻的;?
(二)造成人員受傷、財產損失等危害后果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
五十一、阻礙執行職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第1款第2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不聽執法人員制止的;
(二)造成人員受傷、財物損失等危害后果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阻礙執行職務的;
(四)以駕駛機動車沖闖檢查卡點等危險方法阻礙執行任務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
五十二、阻礙特種車輛通行
????????沖闖警戒帶、警戒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第1款第3項、第4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不聽執法人員制止的;
(二)造成人員受傷、財物損失等危害后果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
五十三、招搖撞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1條第1款)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社會影響較小,未取得實際利益的;
????(二)未造成當事人財物損失或者其他危害后果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
五十四、偽造、變造、買賣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
????????買賣、使用偽造、變造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2條第1項、第2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尚未造成危害后果,且獲利較少的;
(二)尚未造成危害后果,且能夠及時糾正或者彌補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
五十五、偽造、變造、倒賣有價票證、憑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2條第3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偽造有價票證、憑證的票面數額、數量或者非法獲利未達到有關刑事立案追訴標準百分之十的;
(二)倒賣車票、船票票面數額或者非法獲利未達到有關刑事立案追訴標準百分之十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
五十六、偽造、變造船舶戶牌
????????買賣、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戶牌
????????涂改船舶發動機號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2條第4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四)偽造、變造船舶戶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戶牌,或者涂改船舶發動機號碼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偽造、變造船舶戶牌數量較少,或者以營利為目的買賣偽造、變造的船舶戶牌、涂改船舶發動機號碼,獲利較少的;
????(二)偽造、變造船舶戶牌,或者涂改船舶發動機號碼的船舶,尚未出售或者未投入使用的;
(三)因船舶戶牌丟失,偽造、變造或者購買、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戶牌的;
(四)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
五十七、駕船擅自進入、停靠國家管制的水域、島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3條)船舶擅自進入、停靠國家禁止、限制進入的水域或者島嶼的,對船舶負責人及有關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不聽制止,強行進入、停靠的;
(二)經責令離開而拒不駛離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
五十八、非法以社團名義活動
????????以被撤銷登記的社團名義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4條第1款第1項、第2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違反國家規定,未經注冊登記,以社會團體名義進行活動,被取締后,仍進行活動的;
(二)被依法撤銷登記的社會團體,仍以社會團體名義進行活動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尚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較大社會影響的;
(二)以營利為目的,但獲利較少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
五十九、未獲公安許可擅自經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4條第1款第3項、第3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按照國家規定需要由公安機關許可的行業的。
取得公安機關許可的經營者,違反國家有關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可以吊銷許可證。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經營時間較短且規模較小的;
????(二)主動停止經營且獲利較少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造成較重危害后果或者較大社會影響的;
(二)多次違反國家有關管理規定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六十、明知住宿旅客是犯罪嫌疑人不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6條第2款)旅館業的工作人員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員或者被公安機關通緝的人員,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發現多名犯罪嫌疑人、被通緝人不報告的;
(二)明知住宿旅客是嚴重暴力犯罪嫌疑人不報告的;
(三)阻撓他人報告或者在公安機關調查時故意隱瞞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
六十一、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犯罪不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7條第2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犯罪活動,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房屋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犯罪活動,造成較嚴重后果的;
(二)阻撓他人報告或者在公安機關調查時故意隱瞞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
六十二、違法承接典當物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9條第1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典當業工作人員承接典當的物品,不查驗有關證明、不履行登記手續,或者明知是違法犯罪嫌疑人、贓物,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違法承接典當物品較多的;
(二)違法承接典當物品價值較大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
六十三、典當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贓物不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9條第1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典當業工作人員承接典當的物品,不查驗有關證明、不履行登記手續,或者明知是違法犯罪嫌疑人、贓物,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涉及贓物數量較多或者價值較大,不報告的;
(二)發現嚴重暴力犯罪嫌疑人不報告的;
(三)阻撓他人報告或者在公安機關調查時故意隱瞞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
六十四、違法收購廢舊專用器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9條第2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國家規定,收購鐵路、油田、供電、電信、礦山、水利、測量和城市公用設施等廢舊專用器材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違法收購數量較大或者價值較高的;
(二)造成較重危害后果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
六十五、收購贓物、有贓物嫌疑的物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9條第3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三)收購公安機關通報尋查的贓物或者有贓物嫌疑的物品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收購贓物、有贓物嫌疑的物品價值達到有關司法解釋認定構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定罪數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影響公安機關辦案或者造成其他較重危害后果的;
(三)造成收購的贓物或者有贓物嫌疑的物品損毀、無法追回的;
(四)物品屬于公共設施或者救災、搶險、防汛等物資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
六十六、收購國家禁止收購的其他物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9條第4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四)收購國家禁止收購的其他物品。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違法收購數量較大或者價值較高的;
(二)造成較重危害后果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
六十七、故意損壞文物、名勝古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3條第1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刻劃、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跡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重”:
(一)拒不聽從管理人員或者執法人員制止的;
(二)造成文物、名勝古跡較重損害后果的;
(三)兩次以上損壞或者損壞兩處以上文物、名勝古跡的;
(四)其他情節較重的情形。
六十八、違法實施危及文物安全的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3條第2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國家規定,在文物保護單位附近進行爆破、挖掘等活動,危及文物安全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重”:
(一)不聽管理人員或者執法人員制止的;
(二)造成文物、名勝古跡較重損害后果的;
(三)其他情節較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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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偷開機動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4條第1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偷開他人機動車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偷開特種車輛、軍車的;
(二)偷開機動車從事違法活動的;
(三)發生安全事故或者造成機動車損壞、人員受傷的;
(四)對他人的工作生活造成較大影響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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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無證駕駛、偷開航空器、機動船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4條第2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或者偷開他人航空器、機動船舶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偷開警用、軍用航空器、機動船舶的;
(二)無證駕駛載有乘客、危險品的機動船舶或者駕駛機動船舶總噸位在五百噸位以上的;
(三)酒后無證駕駛或者偷開他人航空器、機動船舶的;
(四)發生安全事故或者造成航空器、機動船舶損壞、人員受傷的;
(五)對他人的工作生活造成較大影響的;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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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破壞、污損墳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5條第1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故意破壞、污損他人墳墓或者毀壞、丟棄他人尸骨、骨灰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破壞、污損程度較嚴重的;
(二)破壞、污損英雄烈士墳墓或者具有公共教育、紀念意義的墳墓的;
(三)引發民族矛盾、宗教矛盾或者群體性事件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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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毀壞、丟棄尸骨、骨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5條第1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故意破壞、污損他人墳墓或者毀壞、丟棄他人尸骨、骨灰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毀壞程度較重的;
(二)引發民族矛盾、宗教矛盾或者群體性事件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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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三、違法停放尸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5條第2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在公共場所停放尸體或者因停放尸體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聽勸阻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造成交通擁堵、秩序混亂等危害后果的;
(二)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持續時間較長的;
(三)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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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賣淫
????????嫖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第1款)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已經談妥價格或者給付金錢等財物,尚未實施性行為的;
(二)以手淫等方式賣淫、嫖娼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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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引誘、容留、介紹賣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7條)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容留、介紹一人次賣淫,且尚未發生性行為的;
(二)容留、介紹一人次以手淫等方式賣淫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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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六、制作、運輸、復制、出售、出租淫穢物品
????????傳播淫穢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8條)制作、運輸、復制、出售、出租淫穢的書刊、圖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穢物品或者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制作、復制、出售淫穢書刊、圖片、影片、音像制品,傳播淫穢信息數量、獲利未達到有關刑事立案追訴標準百分之十的;運輸、出租淫穢物品的“情節較輕”數量基準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二)傳播范圍較小,且影響較小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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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為賭博提供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設置賭博機的數量或者為他人提供場所放置的賭博機數量達到有關規范性文件認定構成開設賭場罪標準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為賭博提供條件的;
(三)通過計算機信息網絡平臺為賭博提供條件的;
(四)為未成年人賭博提供條件的;
(五)國家工作人員為賭博提供條件的;
(六)明知他人從事賭博活動而向其銷售賭博機的;
(七)發行、銷售“六合彩”等其他私彩的;
(八)組織、協助他人出境賭博的;
(九)為賭場接送參賭人員、望風看場、發牌做莊、兌換籌碼的;
(十)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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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八、賭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賭博的;
(二)利用互聯網、移動終端設備等投注賭博的;
(三)國家工作人員參與賭博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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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九、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1條第1款第1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十株、大麻不滿五百株的;
(二)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二十平方米、大麻不滿二百平方米,尚未出苗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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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1條第1款第2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種子不滿五克、罌粟幼苗不滿五百株的;
(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大麻幼苗不滿五千株、大麻種子不滿五千克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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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一、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罌粟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1條第1款第3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
【理解與適用】
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罌粟殼不滿五千克的,或者其他社會危害性不大的,屬于“情節較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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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二、非法持有毒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2條第1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理解與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十克的;
(二)非法持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不滿一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未達到有關刑事立案追訴標準百分之十的;
(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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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三、提供毒品
????????吸毒
????????脅迫、欺騙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2條第2項、第3項、第4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理解與適用】
向他人提供毒品后及時收回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吸食毒品且無戒毒史或者無戒斷癥狀的,欺騙醫務人員開具少量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尚未吸食、注射的,或者其他社會危害性不大的,屬于“情節較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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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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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指導意見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違反國家規定,是指違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和決定,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措施、發布的決定、命令,國務院部門制定的規章和為執行法律、行政法規而制定的對外公布的規范性文件。
(二)結伙,是指二人以上;多次(人、名),是指三次(人、名)以上。
(三)公共交通工具,是指從事旅客運輸的各種公共汽車,大、中型出租車,火車,軌道交通,輪船,飛機等,不含小型出租車。對雖不具有營業執照,但實際從事旅客運輸的大、中型交通工具,以及單位班車、校車等交通工具,可以認定為公共交通工具。
(四)依法進行的選舉,是指依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進行的選舉活動。
(五)大型群眾性活動,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的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達到1000人以上的體育比賽、演唱會、音樂會、展覽、展銷、游園、燈會、廟會、花會、焰火晚會、人才招聘會、彩票開獎等活動,不包含影劇院、音樂廳、公園、娛樂場所等在其日常業務范圍內舉辦的活動。
(六)管制器具,是指弩、管制刀具、電擊器以及使用火藥為動力的射釘器、射網器等國家規定對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構成危害,對公民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構成威脅,需要實施特別管理的物品。
(七)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其他具有扶養、贍養關系的親屬。
(八)賭博機,是指具有退幣、退分、退鋼珠等賭博功能的電子游戲設施、設備。
二、本指導意見所稱以上,包括本數。
三、各地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四、本指導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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