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500101008630250R/2022-00057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公安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萬州區公安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8-05
[ 發布日期 ]
2021-08-05
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關于轉發重慶市公安局關于規范農村地區居民分戶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關于轉發重慶市公安局關于規范農村地區居民分戶的通知
各派出所,區局機關各部門:
現將《重慶市公安局關于規范農村地區居民分戶的通知》轉發你們,請結合實際,嚴格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
2021年8月5日
?????
????(此件公開發布)
為確保農村地區居民合法權益,按照國務院、公安部、市政府推進“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有關民事行為能力、扶養、撫養、贍養以及戶口立戶規定,現將農村地區居民分戶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分戶條件
(一)戶成員中年滿18周歲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事實上已分家的可自愿申請分戶;
(二)公民離婚后可自愿申請分戶。
二、所需材料
(一)一般分戶的,提供書面申請書、居民戶口簿和協商簽訂的分家析產協議;
(二)離婚分戶的,提供書面申請書、居民戶口簿和離婚手續。
三、不予分戶情形
(一)夫妻之間不予分戶;
(二)父母投靠子女后,與被投靠人不予分戶;
(三)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人、無民事行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與有法定義務的扶養人、撫養人或監護人不予分戶;
(四)僅有一個子女與父母共同一戶的,一般不宜分戶;其中父母不能獨立生活的,不予分戶。
原農村地區分戶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
?
?
?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
2021年8月5日?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