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萬州區財政局等單位關于印發《萬州區貫徹落實〈重慶市貫徹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任務分工》的通知
關于印發《萬州區貫徹落實〈重慶市貫徹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任務分工》的通知
?
萬州發改財金〔2022〕4號
區級相關部門、有關單位:
《萬州區貫徹落實〈重慶市貫徹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任務分工》已報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
萬州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萬州區財政局
?
?
?
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萬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
?
?
?
萬州區交通局 ????????????????????萬州區商務委員會
?
?
?
萬州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萬州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
?
?
萬州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萬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
萬州區物流辦公室??????????????????萬州區稅務局
?
?
?
人行萬州中心支行 ????????????????萬州銀保監分局
?
?
?
2022年3月15日
?
?
?
?
萬州區貫徹落實《重慶市貫徹〈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任務分工
為貫徹落實好《重慶市貫徹〈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渝發改財金〔2022〕277號),現結合我區實際,提出以下貫徹任務分工。
一、服務業普惠性紓困扶持措施
1.延續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2022年,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繼續分別按10%和15%加計抵減應納稅額。(責任單位:萬州區稅務局)
2.擴大“六稅兩費”減征范圍。2022年,按照50%稅額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適用主體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可以享受。(責任單位:區財政局、萬州區稅務局)
3.減免困難企業“房土兩稅”。2022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可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減免。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可以享受。納稅人適用范圍包括:已全面停產、停業、無經營收入來源的;當年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損失的;被認定為市級特困企業的;從事污水、垃圾處理等環境保護事業的。國家產業政策限制或禁止發展的行業除外。(責任單位:萬州區稅務局)
4.加大購置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2022年,中小微企業本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企業可按季度享受優惠,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可以享受。(責任單位:萬州區稅務局)
5.延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貫徹落實2022年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以及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具體按照市級相關實施辦法執行。(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區財政局)
6.減免服務業房屋租金。2022年,對承租區屬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租金,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業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支持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對為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房屋租金的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責任單位:區國資委、區財政局、萬州區稅務局)
7.用好降準釋放資金。2022年,引導銀行用好2021年兩次降低存款準備金率釋放的長期資金,強化再貸款再貼現的精準滴灌作用,發揮好貨幣政策工具的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加大實體經濟支持力度,優先支持困難行業特別是服務業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責任單位:人行萬州中心支行)
8.持續實施金融惠企。從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人民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發放的普惠小微貸款,按照貸款余額季度環比增量的1%提供資金激勵。用好支農支小再貸款,引導金融機構通過加強融資對接、優化產品服務等方式,加大對困難行業特別是服務業領域市場主體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機構與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協商貸款還本付息,對有續貸需求的,按正常續貸業務辦理,不得盲目惜貸、抽貸、斷貸、壓貸,保持合理流動性。(責任單位:人行萬州中心支行)
9.推動金融系統減費讓利。引導金融機構加大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運用,督促相關金融機構加快建立內部資金轉移定價(FTP)機制,并將LPR內嵌入FTP之中,提升市場化定價能力。2022年,落實好LPR下行、支農支小再貸款利率下調,引導和督促金融機構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鞏固實際貸款利率下降成果,繼續向實體經濟合理讓利。督促指導降低銀行賬戶服務收費、人民幣轉賬匯款手續費、銀行卡刷卡手續費,減輕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壓力。(責任單位:人行萬州中心支行)
10.嚴格制止“三亂”行為。完善整治涉企亂收費協同治理和聯合懲戒機制,依法嚴查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行為,防止對服務業的各項助企紓困政策效果被“三亂”抵消。對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商會、交通物流、水電氣、商業銀行等重點領域,持續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整治。(責任單位:區級相關單位)
11.激活消費市場氛圍。常態化開展“愛尚重慶”主題消費促進活動,引導服務業行業采取發放惠民消費券、打折、滿減等方式開展促銷活動。支持精品書店、文博場館、影院劇場適當延長營業時間。在符合城市管理有關規定前提下,支持以劃定區域等方式擴大外擺經營場所,允許經營者適度拓展經營場地。(責任單位:區商務委、區市場監管局、區城市管理局等)
12.降低轉貸應急周轉金費率。符合銀行信貸條件、還貸出現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對其按期還貸、續貸提供短期周轉資金,費率繼續按照0.1‰執行。(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
二、餐飲業紓困扶持措施
13.支持餐飲業疫情防控。2022年,給予餐飲企業員工定期核酸檢測50%比例的補貼。(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委、區商務委)
14.降低平臺經濟參與經營者成本。引導外賣等互聯網平臺企業進一步下調餐飲業商戶服務費標準,降低相關餐飲企業經營成本。支持生活服務類電商平臺放寬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入駐條件,引導平臺企業降低服務、推廣和宣傳費用,對優質小微商戶給予一定流量扶持。(責任單位:區商務委、區大數據發展局等)
15.拓寬餐飲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引導金融機構以“1+5+N”首貸續貸中心和金融服務港灣建設為契機,充分發揮雙向聯絡員制度優勢,加強與餐飲行業主管部門信息共享,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有關部門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數據,提升風險定價能力,結合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融資需求和特點,持續改進和豐富信貸產品,加大信用貸款投放力度。(責任單位:人行萬州中心支行、區商務委、萬州銀保監分局)
16.運用融資擔保支持餐飲業。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餐飲業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依法依約及時履行代償責任,積極幫助受疫情影響企業續保續貸。統籌資本金注入、融資擔保降費獎補、風險補償等方式,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加大融資增信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金融辦、區商務委、區經濟信息委)
17.優化保險產品和服務。擴大因疫情導致餐飲企業營業中斷損失保險的覆蓋面,提升理賠效率,提高對餐飲企業的綜合保障程度。(責任單位:萬州銀保監分局)
18.開展老年人助餐服務。支持街道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務,不得強制餐飲企業給予配套優惠措施。(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商務委)
19.支持餐飲企業升級發展。支持餐飲企業開設連鎖直營門店、建設中央廚房或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對開設連鎖直營門店、建設中央廚房或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的餐飲企業,擇優按照不超過投資額4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標準給予資金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三、零售業紓困扶持措施
20.支持零售業疫情防控。2022年,給予零售企業員工定期核酸檢測50%比例的補貼。(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委、區商務委)
21.開展縣域商業體系建設。制定縣域商業體系建設試點實施方案,給予服務業發展資金支持,用于完善農村商貿網絡體系、發展農村物流配送體系、培育壯大縣域商業市場主體、提升農產品流通能力、推進供應鏈下沉等。(責任單位:區商務委等)
22.加強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支持建設特色優勢農產品供應鏈和跨區域農批市場、改造提升區域性農批市場、產地流通設施、農產品零售網點、智慧菜場,改造農產品零售市場,培育跨區域農產品供應鏈龍頭企業。(責任單位:區商務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
23.加強零售業金融支持。對市區兩級商務主管部門推薦的應急保供、重點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設等名單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適當降低貸款利率。加強與金融機構信息共享,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戶租賃以及有關部門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數據,提升風險定價能力,更多發放信用貸款。支持符合條件的法人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和消費類資產證券化產品,并將募集資金用于支持消費類貸款投放。支持符合條件的零售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拓寬零售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責任單位:人行萬州中心支行、區商務委、區財政局、萬州銀保監分局)
24.運用融資擔保支持零售業。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零售業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依法依約及時履行代償責任,積極幫助受疫情影響企業續保續貸。統籌資本金注入、融資擔保降費獎補、風險補償等方式,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加大融資增信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金融辦、區商務委)
25.支持“首店”經濟發展。對國內外知名商業品牌企業在萬開設亞洲首店、中國(內地)首店、西南首店、重慶首店、萬州首店,擇優按照不超過投資額4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標準給予資金獎勵。對引進企業(商業場所業主或商業場地實際經營單位),按照引進商業品牌首店層級、數量、運營成效及經濟影響等綜合情況,擇優給予一定資金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26﹒促進汽車家電更新換代消費。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減按0.5%征收增值稅,政策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萬州區稅務局、區商務委)
四、文化旅游業紓困扶持措施
27﹒延續實施旅行社暫退質保金。旅行社可按規定申請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標準為應交納數額的80%,補足質保金的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旅行社在享受暫退80%保證金政策期內,又達到《旅行社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條件的,可再降低繳納50%保證金。通過銀行擔保及保險形式交納的保證金、被法院凍結的保證金不在暫退范圍之內。加快推進保險代替保證金試點工作,擴大保險代替保證金試點范圍。(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
28﹒健全文旅業銀企對接機制。實行重點文旅企業(項目)名單對接制,形成企業融資需求清單,定期推送人行管理部門。人行管理部門依托“長江渝融通”系統,組織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精準對接,對符合條件的、預期發展前景較好的A級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鄉村旅游經營單位、星級酒店、旅行社等重點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加大信貸投入,適當提高貸款額度。(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人行萬州中心支行)
29﹒支持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政府采購住宿、會議、餐飲等服務項目時,嚴格執行經費支出額度規定,不得以星級、所有制等為門檻限制相關企業參與政府采購。(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30﹒支持旅行社等拓展業務。機關企事業單位可將符合規定舉辦的工會活動、會展活動等的方案制定、組織協調等,交由旅行社承接,并明確服務內容、服務標準等細化要求,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合理確定預付款比例,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旅行社支付資金。支持工會按規定為會員職工辦理200元/年以內(含)的市內非5A級景區通卡或收費公園門(年)票。(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總工會)
31﹒創新文旅特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探索“旅游經營公司+景點+村鎮戶”融資模式,為中小微文旅企業和經營戶提供授信支持。建立重點企業融資風險防控機制。對吸納就業多、經營穩崗壓力大的演出企業(主要包括文藝表演團體、演出場所經營單位、演出經紀機構等)和旅行社兩類市場主體,引導金融機構主動讓利,合理降低新發放貸款利率。支持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拓寬旅游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責任單位:人行萬州中心支行、區文化旅游委、萬州銀保監分局)
32﹒優化文旅企業普惠金融服務。對符合條件的、預期發展良好的旅行社、旅游演藝等領域中小微企業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對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國家文旅消費示范城市、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市級文化產業示范園等所在的中小微文旅企業和村鎮經營戶,加大小額信用貸款發放力度。(責任單位:人行萬州中心支行、區文化旅游委)
33﹒支持酒店行業發展。在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前提下,支持機關企事業單位將確需在本系統內部會議室、禮堂、賓館、招待所、培訓(會議)中心之外舉辦的各類會議、培訓安排在會議定點場所舉行,促進酒店行業恢復發展。(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文化旅游委、區商務委)
34﹒實施文旅企業貸款貼息。貫徹落實2022年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經營暫時困難的文旅企業實施貸款貼息政策,具體按照市級相關實施辦法執行。(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財政局)
35﹒疫情防控臨時關停網吧的寬帶專線費優惠。對2022年因疫情防控臨時關停的網吧經營主體,給予減免網費或延長同等時段的服務期限等優惠。(責任單位:區大數據發展局,萬州電信、萬州移動、萬州聯通)
36﹒經營困難旅行社緩繳住房公積金。2022年,受疫情影響暫時經營困難的旅行社可按規定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責任單位: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區文化旅游委)
37﹒星級旅游飯店緩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對投資新建的四星級以上旅游星級飯店,其配套費緩繳按照《重慶市城市建設配套費征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53號)的規定執行,應繳配套費達到規定數額后享受配套費緩繳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文化旅游委)
38﹒宣傳文化增值稅優惠。免征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對符合條件的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先征后退100%或50%的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印刷、制作業務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后退的政策。對科普單位的門票收入,以及區級黨政部門和科協開展科普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征增值稅。以上政策執行至2023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萬州區稅務局)
五、公路水路鐵路運輸業紓困扶持措施
39. 繼續執行農村客運車輛營運補貼。按照市區兩級1:1的比例對農村客運進行營運補貼,由交通部門統籌考核發放。(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交通局)
40﹒暫停預繳鐵路運輸業增值稅。2022年,暫停鐵路運輸企業預繳增值稅一年。(責任單位:萬州區稅務局)
41﹒免征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增值稅。2022年,免征輪客渡、公交客運、出租車、長途客運、班車等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增值稅。(責任單位:萬州區稅務局)
42﹒延續實施車輛購置補貼。積極向上爭取新能源公交車補貼及退坡幅度低于非公共領域購置車輛政策。(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財政局)
43﹒支持交通物流體系建設。爭取中央財政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按政策落實地方財政資金,支持公路、水運和綜合貨運樞紐、集疏運體系建設等。(責任單位:區交通局、區財政局)
44﹒紓解公共交通困難。貫徹落實市級關于統籌安排資金用于存在困難的新能源出租車、城市公交運營等支出政策,具體按照市級相關實施辦法執行。對新開公交線實行成本規制,由區政府統籌各方共同承擔新開公交線路企業虧損補貼。(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交通局)
45﹒加強道路水路運輸業金融支持。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符合道路水路運輸企業特點的動產質押類貸款產品,盤活車輛、船舶等資產,對港航企業推出1—3年流動資金低息貸款服務產品,探索開展港口經營權質押貸款。金融機構按市場化原則對信用等級較高、承擔疫情防控和應急運輸任務較重的交通運輸企業加大融資支持力度,主管部門及時向金融機構提供企業清單。支持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拓寬交通運輸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責任單位:人行萬州中心支行、區交通局、區物流辦、萬州銀保監分局)
六、民航業紓困扶持措施
46﹒暫停預繳航空運輸業增值稅。2022年暫停航空運輸企業預繳增值稅一年。(責任單位:萬州區稅務局)
47﹒支持航空運輸業疫情防控。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按要求統籌上級對地方轉移支付以及地方自有財力,支持機場做好疫情防控。(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交通局)
48﹒支持民航基礎設施建設。爭取中央財政繼續通過民航發展基金對符合條件的航空航線、安全能力建設等予以補貼。繼續爭取民航發展基金等對符合條件的機場運營、安全能力建設等予以補貼,對民航基礎設施貸款予以貼息,對機場等項目建設予以投資補助。(責任單位:區交通局、區財政局)
49﹒加強航空運輸業金融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萬州機場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萬州機場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拓寬多元化融資渠道。萬州機場受疫情影響嚴重時,對其注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建立綠色通道。(責任單位:人行萬州中心支行、萬州銀保監分局、區交通局)
七、精準實施疫情防控措施
50﹒實施“四個精準”防控措施。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和市、區兩級疫情防控要求精準防控,支持保障經營者和消費者正常合理需求,堅決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過度防控”兩種傾向,有效恢復和保持服務業發展正常秩序。一是建立精準監測機制,運用大數據手段建立餐廳、商超、景點、機場、港口、冷鏈運輸等服務業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從業人員庫,落實重點人員和高風險崗位人員核酸檢測頻次,做到應檢盡檢。二是提升精準識別能力,確保在服務業場所發生疫情時全力以赴抓好流調“黃金24小時”。三是強化精準管控隔離,科學精準定位服務業重點、高危人群,對密切接觸者和密接的密接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其他人員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分類管理。四是推廣精準防護理念,餐飲、零售、旅游、交通客運、民航等行業和相關服務場所工作人員做到疫苗應接盡接,建立工作人員每日健康監測登記制度,增強從業人員和公眾疫情防控意識。(責任單位:區級相關單位)
51﹒落實“八個不得”防控要求。嚴格落實“不得禁止低風險地區人員返鄉,不得隨意擴大中高風險地區范圍,不得隨意將限制出行范圍由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區(縣)擴大到所在地市,不得擅自對低風險地區人員采取集中隔離管控、勸返等措施,不得隨意延長集中隔離觀察期限”防疫要求。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對服務業行業提出精準防疫要求:一是不得突破疫情防控相應規定進行封城、封區,不得非必要、不報批中斷公共交通。二是不得非經流調、無政策依據對餐廳、商超、景區景點、電影院及相關服務業場所等實施關停措施、延長關停時間。三是不得突破政策要求擅自增加對服務業的疫情防控措施。確有必要采取封城封區、中斷交通等措施或在現行基礎上加強疫情防控力度的,按程序報請同意后實施。要針對服務業行業特點,建立疫情防控措施層層加碼問題反映、核實、糾正專項工作機制。(責任單位:區級相關單位)
52﹒完善服務業精準防控措施。按照國家層面“四個精準”和“八個不得”防控要求,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各專項組牽頭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進一步完善現行疫情防控措施。(責任單位:區級相關單位)
八、保障措施
53﹒加強組織協調。區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協調,做好形勢分析,加大協調推動有關政策的出臺、執行落實工作力度,強化儲備政策研究。區級相關單位要總結政策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加強與市級相關單位溝通聯系,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對需要另行制定實施細則的政策,區級相關單位要抓緊研究制定。(責任單位:區級相關單位)
54﹒加大宣傳力度。區級相關單位要建立服務業紓困政策宣傳工作專班,及時跟進解讀各項政策,協調解決政策落實過程中的難點、堵點問題,及時回應社會訴求和關切。各鎮鄉、街道,開發區要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抓好政策宣傳,確保政策有效傳導至市場主體,支持企業紓困發展。各有關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聯系企業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指導幫助企業用足用好相關紓困扶持措施,加強調查研究,及時了解和反饋行業發展動態、難點問題、企業訴求和政策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區級相關單位,有關行業協會)
55﹒優化辦理流程。對需要申報的相關政策,要開辟“綠色通道”,暢通企業線上咨詢辦理渠道,進一步提升辦事效率,確保政策精準直達快享。(責任單位:區級相關單位)
56﹒強化政策調度。按照國家、市級層面調度要求,區級相關單位要對標建立服務業紓困政策調度機制,完善工作臺賬,按月梳理總結政策實施效果、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下一步工作考慮及相關建議,形成月度總結報告(統計周期為上月28日至當月28日),每月30日前報送區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區級相關單位)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