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財政局關于結合疫情防控開展2022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的通知
萬州財采發〔2022〕14號
重慶市萬州區財政局
關于結合疫情防控開展2022年政府采購
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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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根據重慶市財政局關于轉發《財政部關于結合疫情防控開展2022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的通知》(渝財采購〔2022〕15號)的通知精神,我局決定開展全區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按照重慶市財政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制定了工作計劃和相關要求,保障監督評價工作順利實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單位和評價單位的確定
2022年,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工作和評價工作合并開展。我局根據2021年政府采購機構代理采購項目情況,擬對30家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以下簡稱代理機構)2021年執業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擬抽取采購項目按照“每家代理機構抽取項目數量應不少于5個,不足5個的,應將2021年的項目全部納入檢查”的要求執行。評價工作采用被檢查單位自愿參加評價,其他單位申請參加的模式。
二、監督評價工作方式
監督評價工作采用自查評價、書面審查、實地考察等多種形式相結合方式。
三、監督評價工作時間安排
(一)自查評價(2022年8月15日至8月31日):參加本次監督評價工作的代理機構,在做好疫情防控相關措施的情況下,根據區財政局通知要求,對照監督評價依據,整理本機構相關情況及被抽取項目相關的文件、數據等資料,對2021年度執業情況,被檢查單位形成自查報告;參加評價單位按照2022年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評價指標體系形成自查評價(每項自評得分都需要提供紙質依據),于2022年9月1日前報送區財政局。
(二)書面審查(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區財政局組織成立監督評價工作組對代理機構提供的資料進行書面審查。對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對被檢查單位編制工作底稿;對照評價指標體系,對參加評價單位編制評價底稿。
(三)現場監督評價(2022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結合書面審查發現的問題,監督評價工作組進一步到代理機構實施現場考察、溝通,并簽字蓋章確認工作底稿或評價底稿。
(四)處理處罰(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財政部門對監督評價中發現的采購人、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的違法線索進行延伸檢查,對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處理處罰,對國家公職人員涉嫌違紀的行為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四、監督評價要求
被檢查單位和評價單位要高度重視本次監督評價工作,保證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對瞞報政府采購項目信息、提供虛假資料或者拒絕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的責任。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政府采購會計監督科劉威023-58227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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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萬州區2022年監督評價代理機構及抽取采購項名單
??????2.2022年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評價指標體系
3.2022年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依據文件清單
重慶市萬州區財政局
2022年8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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