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財政局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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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財政局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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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重慶市萬州區財政局為萬州區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和財政管理體制;擬訂全區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參與擬訂全區經濟發展規劃,提出運用財政政策實施經濟調節的建議,擬訂推進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管理全區財政收支,承擔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區級年度預決算草案,組織執行區級年度預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組織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組織實施政府采購制度;組織執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執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和執行政府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萬州區財政局下設1個行政單位,即重慶市萬州區財政局(本級);4個局屬事業單位,即重慶市萬州區財政票據管理中心、重慶市萬州區國庫集中支付中心、重慶市萬州區會計委派管理中心、重慶市萬州區財政預算績效管理評審中心。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6,094.4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6,094.4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213.65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資金經費撥款增加213.65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6,094.4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726.18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29.5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23.4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15.32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213.65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38.91萬元,項目支出增加74.73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094.47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094.47萬元,比2024年增加213.6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875.81萬元,比2024年增加138.91萬元,主要原因是區級行政及參公單位公用經費按規范后標準納入2025年部門預算編制,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2,218.66萬元,比2024年增加74.73萬元,主要原因是退役軍人事業發展項目經費增長1694.00萬元,財政投資評審外聘機構專家評審經費減少1485萬元。主要用于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財政委托檢查評審業務等重點工作。
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41.38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門無因公出國(境)計劃;公務接待費3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節儉開支,最大程度壓縮預算開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8.38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最大限度節能降耗;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門無公車購置計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515.37萬元,比上年增加169.62萬元,主要原因為區級行政及參公單位公用經費按規范后標準納入2025年部門預算編制;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2,218.66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5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5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任薇? 聯系方式:023-5823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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