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500101753066733B/2025-00039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其他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萬州區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4-22
[ 發布日期 ]
2025-04-22
重慶市萬州區城市管理局2025年4月行政處罰信息(第二批)
| 序號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內容 | 罰沒款金額(萬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 1 | 魏大軍 | 渝萬州城罰決字〔2025〕第00008號 | 機動車駕駛人未按照批準的路線清運建筑垃圾 | 2025年3月17日,當事人魏大軍駕駛車輛渝DQ2862運輸約20立方米的建筑垃圾,從重慶三峽學院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建設項目出發,在途經三雄極光基地后向長嶺方向行駛,未按照批準的路線清運建筑垃圾。 | 《重慶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三款 | 罰款人民幣2000元 | 0.2 | 2025/04/11 |
| 2 | 重慶市梁平區匯璟發運輸有限公司 | 渝萬州城罰決字〔2025〕第000006號 | 隨意堆放 建筑垃圾 |
2025年2月27日,當事人重慶市梁平區匯璟發運輸有限公司在重慶市萬州區陳家壩街道聯合壩云樾上境大門外側向左50米處隨意堆放建筑垃圾,約1000立方米。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 | 罰款人民幣5000元 | 0.5 | 2025/04/16 |
| 3 | 王太文 | 渝萬州城罰決字〔2025〕第000016號 | 隨意傾倒 生活垃圾 |
2025年4月10日10時29分,當事人王太文在重慶市萬州區沙河街道申明中路3號旁人行道隨意傾倒生活垃圾,傾倒的生活垃圾占用人行道面積約2㎡。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 | 罰款人民幣50元 | 0.005 | 2025/04/16 |
| 4 | 重慶博安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渝萬州城違建罰決字〔2025〕1712號 | 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件、附圖的許可內容進行建設 | 2024年4月2日,當事人依法取得南岸欣都建設工程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字第500101202400011),規劃許可建設規模10083.1平方米(均為地上建筑面積),于2024年7月動工修建,尚未竣工規劃核實。當事人在該項目建設過程中,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內容進行建設,在1號樓及其周邊場地下新增建筑空間,按照重慶大華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出具的《違建房屋成本價值咨詢報告》(渝大華評估〔2025〕4號),建筑面積約為1915.41平方米,框架結構,地下一層,擬用作停車庫使用。 | 《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第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 | 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罰款,罰款33263元 | 3.3263 | 2025/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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